承诺是否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4:00:51 128 人看过

承诺一般是不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的,其内容应当与其收到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则为新要约;但如果是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

一、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合同要约和承诺怎么写

1、要约:内容要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表明经受要约人做出的承诺;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方式、违约责任等,若导致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提出新的要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及其法律条文
    一、承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承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如下:1.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如果承诺对要约的改变是非实质性的,则一般可以认定是有效的,除非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已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任何改变。二、承诺变更的相关法律条文承诺变更的相关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2023-05-06
    473人看过
  • 要约内容变更是否为新要约
    一、要约内容变更是否为新要约民法典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要约内容的变更包括什么方面要约的变更包括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而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有
    2023-06-15
    479人看过
  • 承诺的内容变更了怎么办,承诺需要通知吗
    一、承诺的内容变更了怎么办承诺的内容变更了的处理办法是要约人对重新做出的承诺内容作出相应的要约承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如果承诺对要约的改变是非实质性的,则一般可以认定是有效的,除非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已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任何改变二、承诺需要通知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如果承诺人采取的方式较要约要求的方式更快捷地到达要约人也应该允许。在要约对承诺的作出和送达方式有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要约所要求的承诺方式事实上构成了承诺的一项特别有效条件。三、承诺变更和承诺迟到的区别承诺变更和承诺迟到有以下区别:1.定义不同承诺变更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的变更,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承诺迟到是指承诺未在要约约定
    2023-05-06
    136人看过
  • 承诺改变要约内容怎么处理
    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要约的承诺,如果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则不应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应是对要约的拒绝并可能构成反要约。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
    2023-04-07
    132人看过
  • 民法典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要约失效的情况a.要约的撤回。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
    2023-06-19
    425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怎么办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形式上虽为一个要约,实质上有数个要约时,例如对于出卖数个独立或者一定数量的代替物的要约,可以对其中一部分承诺。要约实质上是否可分或者不可分,应依其情形,分别地具体地决定。或者虽然扩张要约的内容而为承诺,有时可以解释为与承诺同时就其超过部分而为新要约,例如对出卖一百斤茶叶的要约,而回答购买二百斤,则可解释为承诺购买一百斤,要约购买一百斤。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如果承诺对要约的改变是非实
    2023-06-01
    227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需要完全一致吗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需要完全一致,要约才会生效的,如果承诺不一致的,视为新的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一、订立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过程即是要约承诺生效的过程。要约方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对方对要约实质性内容不作变更的,即可向要约方作出承诺,至此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的全部内容即是合同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双方之间又可以通过新的要约与承诺进行合同内容的磋商,直至达成合意,完成合同的订立。二、如何区分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在接到要约通知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某些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受要约人对要约拒
    2023-04-04
    286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进行变更还生效吗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一、什么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在实际的交易中,有些合同的订立只要一方发出的要约经对方承诺即可完成,但更多的情况是要经过一方要约,另一方再要约的多次反复的过程,最终使要约得到承诺,合同才能成立。二、要约为什么不算有约束力的约束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要约对要约人不再具有拘束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
    2023-02-28
    143人看过
  • 要约变更主要内容的是新要约么
    在国际贸易通常有两中交易方式,一种是双方直接谈判签定正式书面合同成交;一种是双方通过函电、传真达成协议。对于后者,双方通常签定销售确认书,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本案涉及的正是函电成交的方式。从法理上分析,如果双方均以签字的确认书与已达成的合同条款一致,则该确认书应视为合同成立的正式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如果双方均签字的确认书与原合同不一致,则该确认书视为对原合同的修改,注意:此时重要的是双方已经对该确认书签字认可。如果合同已经充分要约承诺的条件导致合同成立,则确认书的签定已经不是十分重要,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时,确认书的签定才能成为合同成立的标志。因此就本案而言,双方已经就合同条款通过函电达成一致,合同已经成立。此时确认书的签定只是为了固定和明确合同条款,这与影响合同成立的要式合同的确认书不同
    2023-03-18
    126人看过
  •  受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即告失效
    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要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 【 受 要 约 人 】 要 约 失 效 , 承 诺 期 限 内 作 出 承 诺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仍然有效。因此,受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但如果要约人没有收到或者没有及时收到,该承诺将视为未迟到的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对于要约人不愿意接受该迟
    2023-09-18
    272人看过
  • 承诺期限内要约可否取消?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承诺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谓特定的当事人,应当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至于其为何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是本人还是其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在商品交换较为发达的国家广为流行的自动售货机,之所以可视为一种要约,原因在于其自
    2023-08-15
    167人看过
  • 受约人是否有义务向要约人作出承诺?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如何发出要约?发出要约要求: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2023-07-20
    310人看过
  • 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是否生效
    作出承诺只进行非实质性变更不生效。如果承诺对要约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做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一、非实质性变更中常见的事项有哪些非实质性变更,是指虽有表面上变更,但这种变更没有实质改变要约的内容,即没有提出新的权利义务的设计或者虽有变更但没有增加要约人的负担。非实质性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项:(1)在承诺中提出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在当事人没有明示排除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在承诺中提出或者强调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实际上改变要约的内容,并没有增加要约人的义务。法定义务本来就是要约人必须遵守的。比如,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加了这样一句话:贵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是没有设定抵押的物。这就是
    2023-03-04
    177人看过
  • 合同变更是否必须涉及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被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则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合同变更是否免除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合同变更和否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必然的关系,合同违约后,违约方才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
    2023-07-02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可以变更要约内容吗,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承诺可以变更要约内容吗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
    •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是怎样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效力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中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此时的承诺应属于新的要约,除非原要约人作出新的承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承诺对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作出变更的,是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中已
    • 承诺可以变更与要约的内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
      1、承诺通常不可以变更要约内容。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则为新要约;如果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额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禁止受要约人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内容以什么为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
      《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怎么转化为新要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些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