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企业可能会带来哪些挑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2:31:08 153 人看过

企业解散可能遭遇的问题:1、设立公司时,订立的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已经届满,或者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如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解散的;2、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解散公司;3、因为公司将要进行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现有的公司。

企业解散和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由清算组通知债权人;

3、结束清算工作,办理注销登记;

4、将公司解散情况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企业并购带来的职工安置挑战与对策
    本文探讨了在企业并购后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国有企业职工的内部退养以及其他职工安置模式。在并购后,双方可以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鼓励创业性再就业方面,企业可以给予创业者一定时间的创业期,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此外,国有企业职工还可以通过内退、培训安置和开发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继续在原企业工作,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购时,并购双方约定在并购后留用原企业职工,并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2、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3、鼓励创业性再就业。鼓励未聘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本人要求从事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定时间的创业期,其间工龄照算,不计入待岗时间,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从而减轻企业的压力。创业性就业政策给予创业者一定的过渡期,期满后可以办理重新上岗或办理辞职、调动手续。4、国有企业职工的内部退
    2023-11-13
    193人看过
  • 建筑业营改增所带来的挑战
    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大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已引起高度重视,不仅开展积极调研和自行测算,还召集高管们组织研讨和考虑如何积极应对。然而,也有部分企业还处于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的状态,有的企业错误地以为增值税也和营业税一样是价内税,属代扣代缴,增加了也没关系,反正可以向建设单位要。这部分人基本上都是税盲,因此无知无畏。实际上,现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一样属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税款将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用公式可以清楚说明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价内税的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价外税的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可以断言,那些毫无思想准备的企业将在营改增中碰得头破血流,甚至破产关门。建筑业营改增注意事项1、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2023-08-17
    283人看过
  • 转按揭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有哪些?
    转按揭存在的风险有:1、卖方的抵押贷款变更为买方,或买方提前为卖方偿还贷款后,转让不能正常进行;2、买方的贷款申请难以满足卖方在转让抵押贷款时提前偿还贷款的需求,导致操作受阻;3、由于买方或提供担保的中介信用不足,银行拒绝提前放贷,导致无法抵押贷款;4、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5、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获得剩余房款。法院拍卖土地所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拍卖土地的合法性风险(1)对划拨土地实现抵押权而进行拍卖时,需事先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第四条规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不属于当事人的自有财产,不能作为当事人财产进行裁定。但在裁定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涉及有关土地使用权时,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裁定随地上物同时转移。凡属于裁定中改变土地用途及使用条件的,需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补
    2023-07-06
    323人看过
  • 部分优先购买权带来了哪些挑战
    如果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权,而受让股东对剩余部分愿意继续受让的,可以认可部分优先购买的效力;如果因为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权导致受让股东完全放弃购买计划的,不应允许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全部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所有权行使设置的一个合理的负担,是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优先购买权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物资财富的经济效益,以做到物尽其用。优先购买权设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先买权人已先于买卖关系而存在于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中。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维护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确立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前,先买权人已于事实上占有、使用出卖的标的物,并在生产、生活上对其形成了一定的依赖。《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2023-07-24
    463人看过
  •  工厂工伤带来的挑战
    工伤保险待遇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单位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如果被认定工伤的,单位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工厂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的,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其他由工厂承担(一般费用很少)。如果工厂没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工厂需要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单位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如果被认定工伤的,单位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工厂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的,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其他由工厂承担(一般费用很少)。如果工厂没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工厂需要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工 厂 是 否 有 工 伤 保 险 : 工 伤 赔 偿 责 任 与 费 用 承 担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厂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病的医疗费用。然
    2023-09-13
    289人看过
  • 无证驾驶给汽车带来了哪些挑战?
    机动车无证驾驶,也就是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何处理共享汽车撞事故1.共享车辆的交强险公司先予承担赔偿凡是上道行驶的汽车都应当投保交强险,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共享汽车也是如此。共享汽车单位应当为每一辆投放使用的共享车辆投保险交强险,以应对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责任。注意:单位不投保的,单位承担相应保险赔偿责任。2.各方分担赔偿责任交强险
    2023-08-13
    81人看过
  •  共享空间带来的挑战
    在同居关系破裂时,财产共有关系的基础便会荡然无存。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等方面不能达成协议,则势必产生纠纷。此外,非婚生子女问题也会引起纠纷。在同居期间未婚生育了小孩,分手后小孩归谁抚养、户口上哪方、抚养费、生活费等问题,等等,都需要在分手后妥善处理。在同居关系破裂的情况下,财产共有关系的基础便会荡然无存。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等方面不能达成协议,则势必产生纠纷。二、非婚生子女问题:同居期间未婚生育了小孩,分手后小孩归谁抚养、户口上哪方、抚养费、生活费等问题,等等。 同 居 期 间 的 法 律 问 题同居期间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恋爱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方面。在恋爱关系方面,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明确,如恋爱自由的程度、对彼此生活的影响等。在财产关系方面,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置和保护需要重视,如财产的共有、分别所有等。在人身关系方面,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平衡,如人
    2023-09-04
    384人看过
  • 离婚带来的债务挑战
    对于离婚债务问题的处理,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色出发点去划分:夫妻双方一方和债权人一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后要求配偶归还,即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如何处理离婚债务问题(一)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皆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这更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对于债权人来说,如何来证明债务人婚前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是比较困难的。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转化的类型主要有: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
    2023-07-18
    240人看过
  • ERP给财会人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ERP将使得会计核算中资料的收集、录入、编制凭证和报表等工作大大的减少。ERP是随着一系列诸如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流程的进行而自动生成记账等会计业务处理。所有的事物都有其相对的两面性,ERP这种方便而实用的管理技术也不例外。从一个方面来讲,这将大大简化会计处理工作的工作量,使得会计人员从每天繁琐的会计处理中解脱出来,而且其业务处理的速度与质量都较手工处理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既然计算机已经可以替代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的处理工作,那么是不是企业中会计人员的需求量将会大大减少呢?这为会计人员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其实,仔细分析一下ERP的引入为会计工作所带来的变化就可以发现,这种变化并没有对财会人员造成负面的影响,相反,可以使财务人员腾出手来去细化业务流程的其他环节,使企业的运行更加有效。从源头上来讲,既然会计核算与处理工作由计算机代替了,那么会计人员可以利用其掌握的财务管理等知识来
    2023-04-24
    452人看过
  • 企业挑战质检总局谁来仲裁
    企业因为产品抽查不合格而公开指出是得罪有关部门领导,在笔者的印象中还是第一次。而其中是否真的存在冤情、以及冤情究竟由谁来认定,必将成为公众及舆论关注焦点。目前是后者直接决定了前者,而当质检总局直接成为被告时,按照利益回避原则,质检总局无权成为第二轮质检的主导者。吊诡的是,按照现有程序,似乎又难有他法来推动质检总局以外的其他权威部门来予以鉴定。无论是否真的存在冤情,喊冤企业将面临决断权最终又绕回质检总局的尴尬境地。而类似的争议绝非孤例,笔者用搜索引擎查询质检争议,查询结果达235万条。为人熟知的案例就包括三聚氰胺检验600元一次惹争议,质检机构称检验过程复杂仪器昂贵,已是为社会服务、特富龙致癌危机引争议、美国环境保护署独立审查小组认定某品牌不粘锅有问题,而国家质检总局坚称没问题、强生问题两部门争议,质检说有害,药监称没问题等。从众多争议中可以辨析出几个关键命题:当出现质检结果争议时,尤其是国
    2023-06-06
    54人看过
  •  协议离婚所带来的挑战
    离婚协议签订后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现象、财产处理不具可操作性、设计不合理以及起草合法性欠妥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离婚后双方反悔,协议难以执行,甚至损害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充分考虑协议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可执行性,以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离婚协议签订后可能会产生哪些问题:1.离婚协议存在不公平现象,可能导致离婚后双方反悔。2.离婚协议财产处理不具有可操作性,离婚协议难以执行。3.离婚协议设计不合理,刚办完离婚了,另一方就转移掉财产,导致协议无法履行。4.离婚协议起草的合法性欠妥,登记机关审查不严,留下后遗症。离婚协议设计不合理的影响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离婚协议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和权益实现。如果离婚协议设计不合理,可能会导致以下影响:1. 损害夫妻感情: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条款过于苛刻或者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裂痕
    2023-11-18
    214人看过
  • 私营企业能否挑战上市?
    私营企业能上市,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有限公司能申请破产吗私营企业有限公司能不能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私营有限公司如果具有法人资格的,就具有破产的主体资格,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第五条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
    2023-07-04
    436人看过
  • 如何挑战股东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股东如何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是公司解散事由的一种,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管理困难,经由其他方法都不可以解决时,占有公司全部股权比例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2023-08-06
    118人看过
  •  强制要求支付小孩抚养费将会带来哪些挑战?
    离婚后,抚养费用的支付是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的重要内容。若一方没有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法院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职责。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按照判决或协议支付抚养费用,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法院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职责。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成谜?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成谜?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定职责和协议,对未成年人进行的费用支出,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如父母离婚、变更抚养权、监护人失职等,可能会导致抚养费的纠纷。那么,法院
    2023-10-27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企业解散事由有哪些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有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如下: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伙当然终止。这意味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并不必然引起合伙企业的解散,只有在与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条件同时具备时才会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后果。如果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后台伙人对继续经营合伙事业均无异议则可认为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经营期限。延长后的期限则为不
    • 长期两地分居的夫妻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7
      对于夫妇而言,长期处于异地婚姻生活状态会产生以下三方面的不良影响:首先,它会对彼此之间的情感关系造成严重破坏。即便夫妇双方原有的感情基础良好,随着长时间的分离,这段感情也会逐渐淡化。其次,婚外恋现象也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最后,这必然涉及到子女问题。如果夫妇长时间处于分隔两地的状况,他们的孩子很可能会面临父爱或母爱的缺失,这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心理发育产生深远的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 企业解散可能遭遇哪些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企业解散可能遇到一些问题,如劳动人事问题、企业债务问题、税收问题等,都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 清算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依法进行,否则企业虽然死了,而其阴魂依然未散。因为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处处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所以国家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就是银保监会等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上市公司执行,并鼓励大中型非上市企业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中央企
    • 业主大会可以解散吗业主大会解散条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在解散前三十日内,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清算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 国企企业工会成立后能不能解散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3
      根据《工会法》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