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大家应该清楚老公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了吧。原则上来看,夫妻离婚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那一般都是一方一半,但现实中很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具有过错导致夫妻离婚,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适当的少分一些财产给过错方。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是以双方人身关系完全平等为依据的。也就是说,有了夫妻人身关系,才有夫妻财产关系。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物质上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农村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夫妻享有平等权利;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协议清偿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双方经合理划分的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受法律保护,等等。关于归为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是不问各自所得多寡的,不管夫妻各自收入有多大差别,甚至一方没有收入,在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理权上,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在平等协商处理共有财产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另外,法律认可夫妻在财产问题上的约定有效。财产归谁所有的约定,应当是双方自愿的、合法的、不损害一方合法利益、也不损害他人(如:父母子女)和社会利益的。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具有损害性的财产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另外,夫妻在结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结婚时双方未约定仍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比如,拖拉机共同用于耕作,房屋共同居住,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婚前双方用各自的钱合在一起购买的结婚用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指出的是,属于子女所有的财产,如未成年人获得的科技小发明奖金、参加体育运动比赛获得的奖金、受赠予的财产等,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父母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一方出国所得劳务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出国从事劳务活动获得的劳务报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同在国内的一方参加劳动生产或工作的收入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因为一方在国外劳动,就违反民法典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把在国外所得的劳务费归个人所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稿酬、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不论其在何时何地取得的,只要他处在婚姻关系之中,该收入就同他的夫妻人身关系相联系,成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应遵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并照顾女方权益,出国的一方不得以自己收入比对方多而多得。
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夫妻感情不和并长期间分居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求对这种共同财产平等协商处理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分居期间,夫方妻方各自处理其所得的财产,无须论究责任,可以认为是合乎生活情理的。如果夫妻和好或者离婚,则应依法按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处理。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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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的方法,离婚财产分割怎样最好?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6起诉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半分割。《婚姻法》(有效期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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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样才更明晰,财产分割的方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1-06-05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除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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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安置补偿是怎样的,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陕西在线咨询 2021-06-02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矛盾。因此,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均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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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已经分割了,婚姻法男方财产分割是怎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5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