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12:19 296 人看过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5、有赡养双方父母、抚养双方未成年的弟、妹的义务。

6、有抚养双方继子女、收养子女的义务。

7、《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一、父母能放弃孩子抚养权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悬赏广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悬赏广告既然作为一种契约或者合同,就应该具备一般合同的特征。而悬赏广告又不是一般的合同,因此,合同双方就应该享有自己特定的权利并承担特定的义务。1、广告人(又可以称为悬赏人)的权利和义务(1)广告人的权利:第一,接受行为人完成悬赏人所要求完成的行为的结果。在悬赏广告中悬赏人首先注重的是完成悬赏行为的最终结果,当然,也不排除在没有达到最终结果前提供一定的阶段性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将自己所能完成的行为(无论是最终行为如悬赏最终的标的,还是阶段性行为如能够对完成最终标的而有价值的线索)交付广告人。不然,行为人就是掌握和实施了行为而没有实现悬赏所要求的结果,等于没有完成悬赏行为。比如悬赏人对寻找自己的亲人进行悬赏,知道线索的人向广告人提供这一线索,广告人有权接受。第二、检验行为人行为是否符合悬赏广告悬赏要求的权利。悬赏人对于行为人交付的行为成果有权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行为成果的完整性和完善性。
    2023-04-23
    460人看过
  • 结婚以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第二、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三、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第四、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第五、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一、结婚证代表什么责任结婚证代表的责任:1、夫妻之间确立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有相互扶养的责任和义务;2、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责任和义务,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3、承担照顾双方老人的责任,无论是丈夫,还是妻
    2023-03-16
    144人看过
  • 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借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一)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二)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
    2023-04-17
    274人看过
  • 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中的病历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023-03-07
    125人看过
  • 结婚的权利义务及假结婚的风险
    如果以虚假的婚姻状况获得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违反相关惩罚性规定的(前提是该规定必须合法),要按照规定赔偿。首先假结婚离婚分两种情形,一种的依法办理的结婚、离婚手续,但双方心理上都没有结婚、离婚的想法;一种是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通过谎言、或伪造文件的方式误导他人。结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别为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5、有赡养双方父母、抚养双方未成年的弟、妹的义务。6、有抚养双方继子女、收养子女的义务。假结婚买房违法吗有哪些风险假结婚买房不违法,风险如下:1、房产分割风险。如果双方事前没有约定,
    2023-07-06
    476人看过
  • 股东的义务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一、可以证明股权的存在的证据有什么可以证明股权的存在的证据有:1、公司章程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含义。公司章程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协议的效力;2、一般要求各种公司形式都要有规范的股东名册,这是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证明;3、出资证明是股东实际支付资本的行为,出资证明是公司向股东签发的证明;4、验资证明;5、中国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姓名和出资额;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6、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当事人真正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公司股东权利的,公司和其他股东知道或者承
    2023-04-02
    358人看过
  • 离婚后不带孩子一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权利是子女的探望权,而要承担的义务是按规定支付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登记离婚的条件
    2023-04-17
    17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双方有哪些义务
    一、约定竞业限制的双方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法》没有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做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企业不能预订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已包含在劳动者现有的工资报酬中。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约定违约金,才能更好地保证员工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劳动法》没有对违约金的数额做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违约金数额也不是越高越好,约定,约定时,企业应考虑员工的支付能力,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员工无法支付,到头来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的利益。二、竞业限制人员有哪些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
    2023-06-14
    293人看过
  • 征纳税双方基本的权利与义务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1.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纳税程序等。2.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4.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5.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2.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3.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1.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2.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2023-06-07
    218人看过
  •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包括哪些
    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2)甲方有权对乙方送货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送货质量。(3)货物承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2、甲方的义务:(1)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送货的单据等相关文件.(3)甲方应提供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性质及收货人名称地址与电话。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甲方机手不得拒绝乙方要求的连续施工。4、甲方机手应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底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
    2023-08-04
    174人看过
  • 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院医疗服务活动的重中之重,也是医患双方的事情。医患双方都应该在处好医患关系方面做出努力,但是医院科室、医务人员一方是处好医患关系的主导者。结合当前实际,谈谈一些的看法。医务人员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基础转变服务观念。医务人员必须摒弃“救命恩人”的至尊思想,正确认识现代医患关系,充分保障患者权利的实现,提供患者满意的医疗服务。转变单纯“治病”的观念。现代医学模式已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患者不仅仅需要治病,而且需要人性化的关心,那种只注重治病、不注重待人,只注重技术、不注重心理的行医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当今医疗服务的需要。转变患者是求医者的观念。在传统医疗文化中,人们给予治病救人的医务人员“悬壶济世”、“救命恩人”、“白衣天使”等许多赞美之词,也习惯于将找医务人员看病说成求医。医务人员处在一个尊贵的地位,患者处于求医、求救的地位,医患之间形成了主动
    2023-06-13
    151人看过
  • 双方在竞业限制中的权利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义务。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约定违约金,才能更好地保证员工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义务主要目的有1、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某些劳动者基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比较容易获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关系解除后该劳动者带走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有可能借此为自己谋利。2、防止同业挖墙角。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同业竞争中尽快获得优势,不惜花大价钱去引诱竞争对手的优秀人才跳槽;更有甚者则是直接以获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为目的而引诱员工跳槽。3、防止用人单位人力资本流失,鼓励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在职劳动者考虑到离职后的就业机会受限所导致的收入降低,一般情况下就会谨慎的选择是否辞职。可见,劳动法中竞业限制制度,是以保护商业秘密、抑制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为
    2023-07-05
    487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1.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的赔偿责任。2.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仓储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1.存货方享有对仓储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提取权等,负有交货、支付仓储保管费、提供必要说明等义务;2.保管人享有仓储物占有权、请求存货方支付保管费的权利等,负有接收货
    2023-05-03
    213人看过
  • 合同租赁双方及其权利义务
    租赁合同的主体:即参与租赁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客体:是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
    2023-07-09
    31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3)夫妻对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4)夫妻有权继承遗产。2、义务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 结婚后双方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民法典》规定结婚后双方都应当保持忠诚,并对于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结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 假结婚有什么后果,结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大概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02
      1、假结婚主要有以下后果: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2、结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若双方经过登记形成夫妻关系,结婚后双方的义务有相互扶养义务、协助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的义务。权利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等。 3、《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
    • 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租赁合同的双方各义务有: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 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 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房屋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契约后,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承租方:享有按租赁合同所列的房产范围和租赁有效期内的合法使用权;对承租的房屋,按规定要求房产经营者进行修缮;对房产经营者(房屋出租人)有监督和建议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继续承租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应尽的义务有:按期交纳房租;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产或改变房产的用途;妥善保管、爱护房屋的装修及其设备;遵守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