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民土地新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30:42 328 人看过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了解国家最新农村土地补偿征收政策的细则
    一般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最新政策通常是: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用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种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是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2021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
    2023-07-01
    354人看过
  • 国家最新农村拆迁政策
    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五)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六)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七)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八)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一、拆迁补偿案件证据有哪些1、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
    2023-03-11
    361人看过
  • 黑龙江农垦土地新政策
    严格执行“基本田”分配标准,旱田劳均15亩,水田劳均8亩;劳均占有土地资源不足60亩的农场,可根据劳均享受税改补助额度,经职代会讨论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基本田”的分配标准。一、盐城滨湖区工厂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1、耕地补偿:旱田每亩补5.3万元。水田补9万元。菜田补偿15万元;2、农田补偿:旱田每亩补5.8万元。水田每亩补9.9万元。菜田每亩补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每亩补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每亩补13.6万元。盐城工厂拆迁标准参照以上标准。二、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的标准为什么样的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的标准是: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各地经济发展水
    2023-03-01
    377人看过
  • 最新国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政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2023-07-02
    202人看过
  • 国家对复农田复耕政策
    对于土地复耕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32和34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另外,由社会投资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耕地指标,市、县政府可以出资购买指标。以广东省为例,在拍卖指标价款中按规定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后的净收益,按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一、村民可以占用耕地修建坟墓吗目前,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为此对于那些严重破坏耕地资源的私自占用耕地修建坟墓等行为,必
    2023-02-18
    467人看过
  • 国家今年对农民有哪些扶贫政策
    一、国家今年对农民有哪些扶贫政策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二、什么是扶贫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
    2023-05-29
    214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政策占用农民土地一亩地赔偿多少钱
    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
    2023-08-17
    55人看过
  •  探讨国家近期对土地政策的调整
    该提案旨在优化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收范围,制定征收目录,明确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同时,还要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样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以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城市定居农民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查制度。1.优化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收范围,制定征收目录,明确公共利益用地范围。2.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样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城市定居农民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查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难、农民住房难等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2024-03-13
    58人看过
  • 国家对土地实施征收或征用政策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是正确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2023-07-03
    348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占用一亩土地,国家政策将支付多少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应当对征地行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
    2023-05-08
    144人看过
  • 土地年限到期国家政策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也可能被收回,这些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法律条规中发现针对续期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六章中写明了土地使用权终止的情况。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中对续期及终止规定如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
    2023-02-21
    319人看过
  • 国家对房屋租赁新政策
    1.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2.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一、廉租房和公租房哪个好?1、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在于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2、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在于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3、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
    2023-03-09
    456人看过
  • 新政策下农民土地利益分配的调整
    以下是农民土地新政策:建设完整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要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准入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租赁、入股的能力,明确进入市场的途径;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损坏农民土地赔偿标准损坏农民土地赔偿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标准。各地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等诸多因素由专门人员进行计算。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023-07-01
    234人看过
  • 对于政府占用农民土地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有个人或组织侵害可向村委、乡镇政府要求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自己家的地被别人种了怎么办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土地承包发生纠纷,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通过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征地补偿款不合理如何办理?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
    2023-06-28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2o16年国家对农民的新政策农民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就是农民满60岁以后将享受国家普惠式养老金,这就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旦户测鞠爻角诧携超毛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 农民闲置土地建房国家有什么新政策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农村的土地不能买卖,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本村村民,只要拟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符合建住宅条件,可以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地免农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0
      需要根据当地征地补偿政策确定,不能一概而论jianyizhijie。《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
    • 无地农民国家补贴政策?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17
      无地农民的国家补贴主要有; 1、对于无地的农民国家可以统一买社保; 2、对于无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收储机构来协调分配土地; 3、村民可以自主协商小规模分地; 4、给予征地失地农民财政补助。
    • 最新土地补贴政策农民政策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9
      1、土地确权基本完成 国家提议,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乡村“两权”典质借贷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1)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范围,应予以乡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典质借贷; (2)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范围,应予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典质借贷。 3、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典质借贷 具有处罚权的两类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