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第三章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第四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来源
第五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
第六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与监督
第七章附则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市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0年11月25日
秦皇岛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医疗补助原则。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第三条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第四条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第二章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第五条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经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第六条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可以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
第七条未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用人单位中的“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省级以上劳模、获得亚洲或世界冠军的运动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第三章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第八条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根据我市近3年来医疗费支出情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按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和退休金总额7.5%的标准筹资。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能力等情况再做调整。
第九条各县、区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按照与本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原则,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第四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来源
第十条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和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年初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按预算拨付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一条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差额预算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市直仍按原资金来源渠道筹措。原由市财政差额补助的单位,由市财政按原定额比例核定补助标准,年初一次性拨付给单位,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每年年初由单位按规定的补助标准一次性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各县、区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标准、实行医疗补助的具体单位,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未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人单位中的“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省级以上劳模、获得亚洲或世界冠军运动员的医疗补助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并于每年年初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第五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补助。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保险公司投保,每人每年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不超过15万元(包括15万元)的医疗费补助。保险公司按90%补助,参保职工个人支付10%。
第十四条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补助。根据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年龄构成、各年龄段医疗费支出和工资总额等情况,按基本医疗保险划分的年龄段,以上年度本人工资和退休金为基数,将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医疗费补助部分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具体划入比例为:35岁以下为4.6%,36岁-45岁为5.1%,46岁-法定退休年龄为5.7%,退休人员为6.1%。公务员个人自负医疗费补助的使用范围、支付方式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使用相同。
第十五条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费补助。用于我市现任和退休的副市级以上实职领导,在就诊、住院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
第十六条各县、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由各县、区根据国家两部的《意见》规定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对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是涉及公务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考核与监督;财政部门要制定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监督检查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以确保合理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丢弃废弃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218人看过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规定》的通知
454人看过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
268人看过
-
秦皇岛市司法行政机关一览
84人看过
-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缴费规定须知
485人看过
-
秦皇岛市交通违章驾驶人须知
443人看过
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录用计划、拟定录用职位及职位条件;(二)制定考试录用实施方案;(三)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六)体检;(七)考察;(八)公示;(九)录用... 更多>
-
秦皇岛市秦皇岛玉田县划分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
秦皇岛市秦皇岛打官司有多少律师?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2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州.辛集分会:《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于2016年1月24日经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河北律师协会2016年1月26日。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为了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关于
-
秦皇岛市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交通违章哪些违章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061、通过邮政代理,可以通过呼叫热线11185的12580热线代理的公安交通警察信息网处理等方式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减分2、在线处理不支持交通警察现场处理的违规3、在线系统偶尔出现不稳定,处理时间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秦皇岛老公在秦皇岛怎么离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可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因此如果你们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是可以在秦皇岛本地办理的。但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在本地居住已经满一年以上,可在秦皇岛起诉。另外,如果你们同意离婚,但只是财产或之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可让你的老公在秦皇岛起诉你,这样也可在秦皇岛解决。
-
秦皇岛市秦皇岛市交通违章处理地点法律怎么规定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41.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3.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