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可以办理异地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15:55 303 人看过

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可以探视吗

可以。探视亲人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就可以了。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行为人醉驾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吗?
    可以,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一样,都属于一种强制措施,在实践当中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监视居住并不是长期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2023-06-16
    493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不同地点执行监视居住?
    根据相关法规,监视居住可以在异地执行。在刑法中,对于异地执行的监视居住有明确的规定。在有些刑事案件当中,例如犯罪嫌疑人非本地,出于办案的方便及审查的这个快捷等因素的考虑,基层的那个刑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主要还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根据相关法规,监视居住可以在异地执行。在刑法中,对于异地执行的监视居住有明确的规定。在有些刑事案件当中,例如犯罪嫌疑人非本地,出于办案的方便及审查的这个快捷等因素的考虑。基层的那个刑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主要还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探讨】监视居住异地执行的利弊与实践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被监视人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在实践中,监视居住的利弊需要综合考虑。一方面,监视居住可以保障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案件破获率;另一方面,监视居住可能限制被监视人的自由,影响其
    2023-08-19
    13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在异地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我国法律关于监视居住条款的规定,在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之间为执法机关适用强制措施提供了一项其他的选择,完善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体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公安机关在对某些跨地区作案的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一些非本地的犯罪嫌疑人在其被抓获以后,出于办案的方便及审查的快捷等因素的考虑,一些基层刑侦部门往往对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
    2023-05-01
    434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一、监视居住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2、必须由公安机
    2023-03-31
    406人看过
  • 可以异地办理居住证吗
    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拿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一、同省不同市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要的材料: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居住的人员。4、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时,由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派出所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二、武汉能办理异地身份证吗到2017年7月1日,全国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在武汉市工作、居住、就学的非本市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武汉市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
    2023-03-17
    424人看过
  • 监外执行可以更改居住地吗
    可以。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的,应当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正当理由是指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前款规定的市是指直辖市的城市市区、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和县级市的辖区。在设区的同一市内跨区活动的,不属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可以由司法所批准,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超过七日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每次批准外出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超过三十日的,或者两个月内外出时
    2023-04-05
    33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就在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多久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我想问一下监视居住还会在判刑吗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种类包括: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被判刑无关。三、见识居住说明案情严重吗?关于监视居住案情是
    2023-03-20
    305人看过
  • 执行监视居住变更监视居住变更拘留怎么办
    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所以如果要变更监视居住的地点,需要经过办案机关(法、检)的同意,并报公安机关变更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或者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依照本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侦查的;(四)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面临人身危险的;(五)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六)可能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等实施打击报复的
    2023-02-27
    38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监视居住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的地点,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
    2023-07-30
    120人看过
  • 执行监视居住租住得房屋是否可以?
    一、执行监视居住租住得房屋是否可以?是可以的,监视居住并没有规定不能住在租的房子里,但应该向公安机构报告经常居住地在什么地方。因此租的房子也可做为居住地的。监视居住中的固定住处的认定标准是必须是合法建筑物,犯罪嫌疑人享有居住使用权,固定住处必须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经常居住的是宾馆酒店等这些地方,这不应该作为固定住处,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安部门在实施监视居住的时候就会指定居住地。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在公安机构内部将会有明确的记录,在本户籍地也是可以查到的,并且严格地说,监视居住就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但不会对外公布,所以不会有什么影响。监视居住一般由居住地当地的社区矫正组织负责实行,会采取比如以GPS定位被监视人手机,
    2023-06-16
    306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可以开车吗,监视居住结束后怎么办?
    一、被监视居住可以开车吗没有影响,监视居住也是允许开车的,只是不能离开当地而已,其他都不受限制的。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监视居住可以由公安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如果是公安机构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如果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构应当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
    2024-01-14
    247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暂予监外执行吗?
    监视居住不是暂予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一、实施监外执行的机关是哪个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
    2023-06-24
    128人看过
  • 国家监外执行可以达到不透露监视居住吗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判刑之后,要执行刑罚,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办理监外执行。一、缓刑假释属于监外执行吗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有其本质区别。1、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2、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3、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二、取保候审
    2023-03-08
    313人看过
  • 监视居住被执行了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是法定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最大限度地配合办案机关调查案件,监视居住执行。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会指定地点监控居住,也可能在自己家里监控居住。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无论是审判阶段还是侦查阶段,监视居住的执行方式都是一样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制型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无固定住所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住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的人和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第三,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监视居住结束后怎么办?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构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部门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
    2023-08-08
    6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异地可以行使监视居住执行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确保侦查起诉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监视其活动的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监控居住很少异地进行,但公安机关在调查一些跨地区犯罪的刑事案件时,由于办案方便、审查快捷等因素,一些基层刑侦部门往往对被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监控居住。监控居住的方法是将犯罪嫌疑人放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接受讯问,并指派专人24小时监控。
    • 在异地能不能执行监视居住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6
      监视居住是可以在异地执行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可以由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地方,由公安机构执行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离开居住地的,需要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
    • 监视居住在户籍地执行监视居住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在户籍地执行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 异地监视居住的交付执行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10
      1. 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 2. 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必须为公安机关,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决定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情需要,暂扣其身份证件和机动车(船)驾驶证件。这是为了保护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当其离开住处或居所时,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
    • 监视居住异地执行是如何的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虽然被监视居住,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居所内尚有人身自由实质要求。二是增加了办案单位负担,办案单位往往要指派专门人员进行二十四小时看管,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基本没有活动的余地,办案人员也不堪重负。三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被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在公安机关所指定的居所,一方面因无提审手续及程序的限制使侦查人员可以随意提审或任意延长审讯时间,同时还可能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