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执行的案件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7:50:11 200 人看过

留置措施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影响人身权利的调查措施。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监察对象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在措施使用的法法衔接上,主要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对被留置对象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衔接问题,对此刑事诉讼法有专门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采取留置措施的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解除留置措施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解除留置措施条件:纪委无权留置,监察委才能留置,三个月,特殊情况六个月。《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
    2024-04-27
    214人看过
  • 留置措施的条件和理由
    法律综合知识
    留置措施的条件和理由如下: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2024-05-14
    295人看过
  • 四川实施首例留置措施案
    四川近日实施首例留置措施案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四川实施首例留置措施案:副县长被留置24小时日前,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某采取留置措施,成为我省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近期,遂宁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某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发现陈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1月4日上午9点,遂宁市举行了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挂牌。会后,市监察委员会即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依法对陈某采取了留置措施。在采取留置的24小时内,市纪委、市监委分别将党纪、政务《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送达陈某工作单位,并通知其家属。遂宁市纪委监委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努力做到法纪衔接无缝隙,监委一成立即高效履职尽责,挂牌即开工。“我们将找准定位履职责,整合工作力量、贯通执
    2023-06-02
    346人看过
  • 留置措施是在立案前进行,还是立案后实施?
    留置是立案前措施。警察在抓获嫌疑人后,首先留置盘问,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好证据,然后决定是否立案,所以一般来说,先留置后立案。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因此,要采取留置措施必须要先立案,不可能没有任何理由就进行留置措施。立案后是否要采取强制措施?立案后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符合强制措施条件的才采取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2023-07-24
    2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必须执行强制措施吗
    刑事立案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一、案件取保候审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做什么案件取保候审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报备。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传唤属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接到
    2023-03-30
    382人看过
  • 强制措施中的留置
    留置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而是监察法中的强制措施,是对职务狗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口头传唤是否属于强制措施口头传唤不是强制措施,由于口头传唤是传唤的一种特殊形式,而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传唤却不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传唤与拘传是有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传唤是自动到案,拘传则是强制到案,拘传的强度要比传唤的强度大得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2023-07-03
    484人看过
  •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处置措施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你的个人财产,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的限制就会更大,所以如果有能力执行的,一定要如实执行判决。被执行人如果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承担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如出境限制、消费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等。若债务人已经成为被执行人谁可以调查债务人的财产1、若债务人已经成为被执行人法院可以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2、被执行人未按执
    2023-07-12
    253人看过
  • 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
    一、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1、要采取留置措施必须要先立案,不可能没有任何理由就进行留置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二、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1、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17
    417人看过
  • 鼻骨折案件中的刑事惩罚措施如何执行?
    行为人与他人打架,属于故意伤害行为,致被害人鼻子骨折的,如果经伤情鉴定,属于鼻骨粉碎性骨折、骨折伴有明显位移、鼻损失严重影响外形或功能的情形的,达到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只是简单的骨折,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打架斗殴会怎么判刑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2023-07-01
    223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会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执行?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会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逮捕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因此,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犯罪嫌疑人经侦查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从侦查到发现、鉴定犯罪嫌疑人都有一定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能做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时间不一定。立案是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但是对于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罪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
    2023-07-01
    361人看过
  • 留置措施的时间限制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什么情况下监察委可以采取留置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
    2023-08-11
    438人看过
  • 废止留置措施的依据
    1、债务人可以另行提供担保,取代留置担保,消灭留置权。债的担保方式有许多,就比如保证、抵押、质押等,这些担保方式都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方式,须经债权人认可,否则不能消灭留置权。2、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存在的前提,如果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使得留置担保的基础丧失,会因而构成留置权的消灭原因。刑事强制措施的解除时间第一、取保候审十二个月内应当解除该强制措施。第二、对被拘留的人,最早在24小时内解除拘留。第三、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不逮捕立即释放。第四、拘传不存在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
    2023-07-16
    317人看过
  • 官员留置措施的定义
    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由于警察的留置盘问期限只有短短的24-48小时,这肯定不适合监察委员会的办案模式。监察委员会采取的留置措施,将可能类似于原来“双规”“双指”的期限。“双规”“双指”期限并没有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和办案期限高度重合,原则上不得超过办案期限。纪委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监察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事项留置措施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影响人身权利的调查措施。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
    2023-07-19
    161人看过
  • 留置措施是不是拘留
    法律综合知识
    留置措施不属于刑事拘留。“留置”措施,这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n(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n(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n(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n(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n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2023-12-10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措施实施的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2
      留置是一种重要的监察手段,用于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法规定了留置的适用条件,包括: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具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情形之一;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若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
    • 你好请问留置措施是由谁执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07
      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执行。《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
    • 探视权案件的执行措施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9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
    • 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08
      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如下: 1、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2、只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依据,仍需进一步调查; 3、满足法定情形之一,如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等。
    • 刑事案件再审案件强制措施中止执行的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
      1、刑诉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2、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