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恶意破产及其遏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41:29 413 人看过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得以迅猛发展,特别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模式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优胜劣汰成为一大规律。一大批企业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残酷竞争,出现严重亏损或者严重资不抵债,不得不选择破产之路,从而彻底退出市场。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已越来越成为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而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常常会发生破产案件呆帐意图在破产时获得核销;有的企业则低价处分企业的资产,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还有的企业抽逃巨额注册资金,而企图在破产时蒙混过关;等等。

企业的上述行为,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以前破产案件债权受偿率通常极低甚至为零的重要原因。

(二)债权人恶意。相对而言,债权人恶意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的情况不是那么普遍,但在审判实践中也时有发生,而且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由于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特殊性,人民法院一旦受理破产申请后,就会在较大较宽的范围内发布公告,还会逐一通知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和通知其债务人偿还债务,这无疑对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商业信誉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即使之后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但对于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来说,其影响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而一些企业的债权人,要么是与企业有恩恩怨怨的业务伙伴,要么是企业的同业竞争对手,并非出自正当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而是出自损害债务人商业信誉目的,恶意申请其破产,以泄私愤或者损害公平竞争,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四、遏制恶意破产

对于如何遏制恶意破产,我国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明确规定。为了切实防止当事人恶意申请破产,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月3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便对如何防止恶意破产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已经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恶意破产相关文章
  • 浅议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被称为“清算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此外,破产程序中,其他主体是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产人,债权人会议也不宜担任此角色。因为若由它们之一担任破产管理人,则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实难保证它们的行为能完全做到公正、合理,故成立专门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是必要的,其在破产程序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不仅过于原则、抽象,而且十分简单,很不完整,这不利于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不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
    2023-04-21
    407人看过
  • 浅议债权人破产申报
    根据我国新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称为自愿破产。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即债务人享有提出破产申请的权利。债务人申请破产,一些国家的破产法规定既是债务人权利,也是其义务。从权利角度看,破产法规定了个人债务人的免责制度,申请破产可为债务人带来破产清偿后的免责等利益,他可以通过破产程序摆脱债务危机。从义务角度看,债务人最了解自己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法定情况下要求债务人必须提出破产申请,可以防止债务人隐瞒破产情况,恶意膨胀债务,加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为此,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必须主动申请破产,违反者
    2023-06-04
    421人看过
  • 浅析公司非破产清算及其相关会计处理破产清算工作报告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作者:付*凌摘要:2008年以来,全球经历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中国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许多企业不得不选择解散。针对很多企业不重视公司清算(qingsan),对中小企业如何进行清算(qingsan)和会计处理提出了意见,以求对非破产清算有个全面的认识和操作指导。关键词:非破产清算;会计处理;公司2008年以来,全球经历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而中国也未能在这场全球的金融危机中独善其身,中国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加上中国经济自身也在客观上面临着周期性调整,这些因素叠加,使中国经济面临着巨大的下行压力。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许多企业破产,或不得不选择解散。而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不重视清算,并且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不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只注销税务登记就认为完成
    2023-06-14
    248人看过
  • 浅谈我国破产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我国破产法律制度起步较晚,现行破产法律法规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破产人主体范围狭窄、破产原因不统一等问题,给审理破产案件带来许多困难。本文就实践中遇到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裨益于司法实践。「关键词」破产法律制度破产人主体范围破产原因破产案件受理担保物权实现方式所谓破产法律制度,是指民事主体由于法定原因而由司法机关依法宣告其丧失法律人格的制度,其包括破产能力、破产原因、破产宣告三个基本内容及其他相关制度。我国的破产立法起步较晚,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是1986年12月2日制定实行的,该法只规定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破产的法律制度;1991年4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又确立了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法律制度。两部法律尽管对规范破产案件的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缺陷也是明显的,虽经最高人民法院几次司法解释修补仍显
    2023-04-24
    307人看过
  • 浅议破产立法中的破产主体和破产原因
    一、关于破产法的概念在传统的破产法的认识上,“破产”强调是一种法律的地位,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倒闭清算,可以说是企业“倒闭”的代名词。在法律上“破产”常常被作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这种法律程序主要是指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的目的是将债务人的财产强制的加以处理在债权人当中进行公平的分配。传统的破产法就意味着企业的“倒闭”,进入清算程序,是一种结果状态。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大家也逐渐的认为“破产”就是“倒闭”,是一种失败的经营结果,在传统的观念中,大家不愿意提到“破产”这个词语,可以说它是不讨人喜欢的贬义词。现代的破产法概念,“破产”更多的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并非就意味着倒闭或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当债务人处于无力偿债的状态时,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可以有好多种解决问题方法,比如说,通过协商找出解决债务问题的办法,常见的是延期付款或者延期履行,或者就是
    2023-03-20
    391人看过
  • 浅析破产宣告的及时原则
    破产宣告,一般被认为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破产宣告一旦作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即对法人、企业员工及债权人产生身份和财产上的效力,是全部破产程序的转折点。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中重要的独立一环,自破产宣告起,破产程序转变为纯以清算为目的。考察破产法的立法演变,无论是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还是即将生效的《企业破产法》,都未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作出破产宣告的时间。而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一,在我国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作出破产宣告的时间也不尽相同。一些地区的受诉法院认为,应当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随之作出破产宣告,即将受时间等同于宣告的时间;而另有一些则认为,破产申请的受理只是破产程序的开端,债务人是否应当被宣告破产,有待于进一步审理,至少待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方能作出破产宣告。笔者认为,尽管对破产宣
    2023-06-06
    422人看过
  • 破产财产保护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商品经济出现之后信用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产物。而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则是指对这种信用干系的特殊调节制度,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产生危机时,为贯彻债权人平等原则,以满足债权人公正分配的要求。在满足债权人要求的同时,我们发现,破产的提起,一般发生在企业“无力偿债”(insolvent),为防止企业债务不断扩大的情况之下。这样,在具体审理破产案件的时候,法院往往面临两大难题:1、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下;2、债务人个别任意清偿行为的效力问题。从实质上来看,这两个问题均涉及到在破产过程中对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是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急待解决的问题。以下,笔者将对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论述。一、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下的产生原因及对策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下。企业破产以后,破产财产变现后,出去破产费用剩余财产难以偿还破产债权,是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维
    2023-04-21
    452人看过
  • 什么是恶意破产?
    1、恶意破产指的是什么?所谓恶意破产,又称破产欺诈,是指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申请人,意图通过申请企业破产的合法方式,达到某种不正当或者非法的目的。2、恶意破产的特点是什么?有的没有达到破产界限,为了逃废债务,却故意制造破产条件,主动申请破产;有的申请破产得到了安置费,将安置费分给职工后,又新注册一个法人企业,在原有生产方式、技术手段下,由原有工人生产原有产品,一切都没有变,只是债务被免除了;有的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为个别债权人追加抵押,或将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有的明知自己财务状况恶化,但生造盈利假相,骗取债权人的相信,在得到贷款或实物后申请破产;有的故意拖延破产申请程序,在拖延的过程中隐匿、转移、私分财产等等。所有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利用破产,用债权人的损失使企业摆脱困境,或谋取个人的私利,其实质是对债务豁免的滥用。3、恶意破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债务人恶意在我国债务人恶意
    2023-06-06
    369人看过
  • 以“恶意破产”规制企业“轻易倒闭”
    合俊玩具厂的倒闭,在东莞掀起了一场社会风波,怎样才能避免企业倒闭引起的社会不良反应呢?近日,广东民盟中山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制定政策以惩罚不顾社会责任,轻易作出倒闭决定的企业所有者。据报道,之所以会提出这一条建议,主要是为了防范因企业关停可能诱发的社会风险,以保持经济运行的稳定与活力。(《南方都市报》1月13日)资本自然属性是逐利的,当一个行业相对另一个行业利润要低或者亏本时,关停并转就成了必然。在常识下,因为企业退出也存在成本,不到不得以的时候,没有哪个企业愿意破产。但是,一旦破产相对于不破产更加有利可图,理性的决策者就会选择破产了。在我看来,不论何种破产,都不可能是轻易作出的,而是决定者通过充分的成本和收益的考量后形成的。轻易破产这个叫法不是法言法语,在法理上也没有严格的界定,如果就这样轻率入法,或者形成政策,只会混淆视听,扰乱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资本固然天生就有逐利性,但资本也
    2023-04-24
    71人看过
  • 破产清算制度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申请破产清算指的是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行为。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怎么申请破产清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资不抵债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有两种方式:企业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1、提出重整或者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法院在半个月内裁定是否受理;3、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的同时指定管理人;4、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2023-07-11
    291人看过
  •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及其实现
    引入破产重整程序、确立破产重整制度,是新《破产法》的最大创新之处。破产重整是一种再建型债务清偿程序,它的确立,标志着现代破产法价值追求完成了从债权人利益至上的个人本位到兼顾债务人利益再到社会利益平衡的社会本位的转变。为实现破产重整所蕴含的社会利益平衡的社会本位理念,新《破产法》设立了破产重整的申请制度、担保限制制度、自动冻结制度、分组表决制度以及重整计划的法院批准制度。为确保这些制度的实施,法院担当了衡平、指挥、监督、协调等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关键词:破产重整、社会利益、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历时10年完成草案起草工作,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废止已施行20年的《破产法(试行)》。一国破产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该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相对于旧《破产法》,新增的重整程序是新《破产法》最大的创新,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的一项空白
    2023-06-11
    348人看过
  • 浅谈专利权无效程序及其中止制度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程序,才能为实体公正提供保障。如果一项行政决定是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作出的,则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决定所涉的实体处理的公正性,将无法得到法律的肯定。基本案情1999年3月,公民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薄壁筒填充式现浇砼空心楼盖”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0年2月2日被授权公告,专利权人为甲。2001年2月14日,本专利的专利权人由甲变更为A公司。2001年4月27日,公民乙针对本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具有新颖性,并提交了《长沙铁道学院学报》1997年增刊中发表的文章(简称附件2)作为现有技术的证据。针对乙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9月17日作出了第3697号决定,认为附件2发表于《长沙铁道学院学报》1997年的增刊,至少可以认定其
    2022-11-13
    355人看过
  • 破产申请及其形式
    破产财产是指应依破产程序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破产人的财产,其着眼点在于财产的分配程序与去向。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
    2023-06-06
    68人看过
  • 如何识破公司恶意破产
    一、如何识破公司恶意破产一般说来,国际司法界通认恶意破产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情况: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另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恶意提出破产申请。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见破产法第三条),或者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见破产法第七条)。可见,在我国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的债权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相应的,我国审判实践中也存在着两种恶意破产的情形,即债务人恶意与债权人恶意。二、什么是债务人恶意在我国债务人恶意申请破产的情况相对更为常见。主要表现形式有:有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没有破产能力的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而后向人民
    2023-06-0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恶意破产,又称破产欺诈,是指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申请人,意图通过申请企业破产的合法方式,达到某种不正当或者非法的目的。 恶意破产表现有: (一)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 (二)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 更多>

    #恶意破产
    相关咨询
    • 应该怎么遏制商标恶意抢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遏制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注册的手续需要今早完成,并且保留商标的使用还有品牌退管的证据,加大遏制商标抢注的行为,增强商标的保护意识,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 破产财产及其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 浅议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17
      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那么要想了解婚前财产公证,就必须从夫妻财产制说起。夫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对外财产的责任,婚姻终止时的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问题。这其中就包含着夫妻离婚时的财产清算分割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
    • 恶意申请破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债务人恶意 在我国债务人恶意申请破产的情况相对更为常见。主要表现形式有:有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没有破产能力的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以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如名为集体实为私营性质的企业,个人承包经营的企业等;有的企业借近年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先剥离企业的有效资产,组成新的企业,而留下负债累累资产破败的空壳老企业再申请破产,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大
    • 遏制减少行政复议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