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3:40:08 231 人看过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诉讼阶段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工地老板欠钱怎么要

如果工地老板欠钱,追讨的方法包括:

1、与老板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直接向请求支付令;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

7、其他。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解决方法:

1、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提起诉讼。

二、发生劳动争议管辖的法院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而言之,工地老板欠钱,要按照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追讨工资,并且找准管辖的法院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工作地的区别?

工作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诉讼的管辖有哪些情况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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