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性职务犯罪的调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20:30 153 人看过

泰山区检察院对2000年以来立查的女性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女性职务犯罪有以下特点:

1、犯罪率低于男性,犯罪数额少于男性

据统计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女性职务犯罪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15.7%;而同期女性涉嫌职务犯罪总额占男性的18%,其中女性犯罪个案数额最多者为23万元,而男性犯罪最高的达315万元,可谓“小巫见大巫”。

2、人员主要集中在财务部门

据统计结果显示,在女性职务犯罪中,从事出纳、会计、财务主管、银行储蓄员等与财务有关的职业的女性占了女性职务犯罪人数的80%以上,这一特点决定了女性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贪污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很少。据统计结果显示,女性贪污犯罪占女性职务犯罪立案数的58.8%,挪用犯罪占35.3%,而受贿犯罪仅占5.9%.

3、具有较大的隐蔽性

女性一旦涉足职务犯罪,极容易被忽视,加上爱面子和胆小怕事的本性,女性实施犯罪后的惧怕心理会比男性更为强烈,她们会想方设法加以掩盖,因此女性犯罪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如某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董某,中共党员,其丈夫在监察部门工作,该董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万余元,案发后其单位同事都感到惊讶。

4、犯罪者文化水平偏低

据统计结果显示,女性涉嫌职务犯罪者中,大专以上高等教育者只占29.4%,而大多数女性犯罪嫌疑人仅受过中专或高中教育,文化水平的偏低导致其自我控制力弱,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如某酒店财务部负责清欠工作的邢某,只有初中文化,在负责清欠的过程中,看到大量的资金通过自己的手,再加上其情人甜言蜜语的哄骗和自己控制力弱,致使邢某走上犯罪道路。

5、基于情感因素而致犯罪者为数众多

在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基于母爱、情爱而引发犯罪者占有较大比重。在立查的案件中,为使家庭致富而犯罪者占38.6%,如某厂财务科长张某,其丈夫下岗在家,家庭生活比较拮据,为让丈夫干买卖挣钱,贪污公款2万余元,被法院判刑;为子女聚敛钱财犯罪者占14.3%,例如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黄某为了供其儿子上大学,攒钱买房子,受贿6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为给情人购买高档用品犯罪者占6.2%,如某酒店财务部负责清欠工作的邢某为给其情人购买高档衣物等用品,利用负责清欠工作的职务之便,侵吞公款2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为满足个人虚荣心而犯罪者占21%。如某厂现金出纳赵某,20岁出头,看到同学、同事和朋友个个都穿、戴着高档时装和首饰,为满足个人虚荣心上的要求,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5万元,被法院判刑。

通过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女性职务犯罪是社会大环境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碰撞下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究其原因,除了企业管理、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缺陷外,以下因素也不容忽视:

1、少数女性不能适应竞争机制的要求,为体现其自身价值不惜采取犯罪手段。女性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少数女性为了不被淘汰,为了实现个人目标,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如某厂叉车公司会计于某,为保住其会计职位,伙同该公司经理刘某贪污公款8万余元,于某分得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2、少数女性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心理失衡,从而陷入犯罪泥潭。从法律上讲,我国女性与男性的地位是平等的,事实上,女性的社会作用也与男性日益相当,但在生活中,要完全达到法律规定的地位尚有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女性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在与男性社会地位、分配差距的比较中,心态严重失衡,为钱财所驱使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女性自身难以克服弱点,是个别女性走上犯罪道路的不可忽视的因素。长期以来,封建思想的影响造成一些妇女眼界不宽,影响了她们判断事物、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由于女性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在一定社会压力下,个别人为满足个人需求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某机械电子总公司现金出纳李某还有三个月就要退休了,然而,李某没能把握住自己,在公司经理的怂恿下,两人合伙贪污公款2万余元,被法院判刑。某银行营业部综合室主任马某,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其丈夫单位破产,以开出租车为生,在单位、家庭的双重压力下,贪污公款23000余元,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朱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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