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
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
不同之处表现为:
(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客体是对耕地的法律保护制度;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通常表现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或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中关于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不正确地行使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职权。
(3)主体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1、犯罪对象根据全国人大的相关解释,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都可以构成本罪。
2、行为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3、数量较大依照《破坏土地的解释》;
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
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数量较大”。
4、大量毁坏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和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才构成犯罪,这里所指的“大量”应当认为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达到“数量较大”既可视为是“大量”毁坏。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批准征用等罪的界限
91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批准征用等罪的界限
164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批准征用等罪的界限
441人看过
-
怎么区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批准征用等罪?
190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一些罪名的界限
309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一些罪名的界限
283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界限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4(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体是对农用地的法律保护制度;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一些罪名的界限上海在线咨询 2020-12-16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 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 不同之处表现为: (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客体是对耕地的法律保护制度;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批准征用罪怎么区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一,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占用林地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0非法占有农地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1)非法占有破坏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的数量分别达到5亩以上(2)非法占有破坏其他林地的数量达到10亩以上(3)非法占有破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4)非法占有破坏本条第1)项(2)项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