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股权的股东对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55:16 423 人看过

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为:与瑕疵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补充清偿责任。

一、如何处理股东出资不足?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5、公司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连带缴纳或者连带补足的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二、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是谁承担

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由受让人,也就是新股东承担;但是如果原股东故意隐瞒尚未完成出资义务的情况转让股权的,则新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可以追究出让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新股东明知原股东尚未完成出资义务的,则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股东在瑕疵出资时的补偿责任
    股东在瑕疵出资时的清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出资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其他对出资瑕疵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包括公司债权人的请求范围。一、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吗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无出资瑕疵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其他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否则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二、追究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追究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的诉讼时效,有些高级法院审理公司纠纷的意见认为:“公司的股东,公司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诉讼时效为2年。”公司自成立
    2023-03-22
    96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影响
    股东出资行为是一种以协议或公司章程为纽带的契约行为。出资瑕疵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一种以建立公司或增加公司资本,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契约关系。股东出资行为的契约性表现为设立人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或公司章程。当股东违反他们订立的协议或章程时,就会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
    2023-07-07
    151人看过
  • 法律对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如下:1.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一、公司股东可以承担无限责任吗?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
    2023-06-21
    80人看过
  • 股东股权瑕疵对股权转让的风险影响
    瑕疵股权转让后,必然产生,瑕疵出资的补足问题,原股东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责任问题。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股权瑕疵而接受转让的:(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是否是合法的1、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是合法的,属于有权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能不能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法律依据:《公司
    2023-07-03
    247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有无连带责任?
    股东瑕疵出资是没有连带责任的。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必须继续履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的义务,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仍然应当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
    2023-04-18
    492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股权瑕疵的情况下接受转让的,应当承担因转让造成的民事责任注册资本不足,受让人因接受瑕疵股权,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应该说,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学者认为,转让股东对公司有补足出资的责任,而转让股东没有补足出资的义务,并且拥有充分的股东权利,这更符合法理和逻辑。但一般认为,受让人既然同意接受瑕疵股权,就应当知道应当承担瑕疵股权产生的义务。(2)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足,转让人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尽管转让人不再是股东,公司成立时的法律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存在追索权,取决于转让合同的约定(4)股权转让合同一旦解除,因出资瑕疵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023-05-07
    233人看过
  • 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是哪些?
    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时,公司债权人要求出资瑕疵的股东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此时的公司债权人对出资瑕疵股东的诉讼,理论上与代位诉讼的原理相一致。既然公司怠于行使要求股东对履行足额出资的权利,该权利即可由债权人代位行使,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一、知识产权出资瑕疵怎么办知识产权出资瑕疵的处理:第一,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公司或者而其他股东可作为权利人想瑕疵股东提出补足出资的诉讼,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义务在于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返还抽逃的出资本金以及利息。第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偿清偿责任。二、认缴债务如何处理认缴的公司债务应该进行清偿。在认缴资本的登记制下注册的公司,若是因为后期的资本没有到位,在公司破产了需要偿还外部债务的情况之下,公司的股东是需要根据注册的比例补足注册的资本
    2023-03-25
    107人看过
  • 论股东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公司法责任
    在审理涉及公司纠纷案件中,债权人以股东出资不足、不实和抽逃出资将公司及股东一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案件时,对股东是否要与公司一起承担责任,能否适用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着模糊的认识,存在着不同看法,以致在适用法律上无所适从。笔者对此问题从法理等角度作些分析,以期对该类案件审判有所裨益。我国《公司法》虽经几次修订,但股东由于出资不实对公司债权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都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规定股东出资不足、不实应对其他已全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三十六条仅作了禁止性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对股东抽逃出资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股东只有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023-06-09
    54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补缴出资义务的承担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补缴出资的义务应由转让人承担还是由受让人承担,这是理论与实践中争议颇大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仍由转让人承担,理由为补缴出资的义务为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转移;也有观点认为股权转让为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因此补缴出资义务应由受让人承担,还有观点认为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其中持补充责任观点者又有转让人原则承担、受让人予以补充和受让人原则承担、转让人予以补充的争议。上述观点中,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的观点占大多数,究其原因,这样处理可以确保实现资本维持原则,同时也可防止转让人和受让人恶意串通和逃避责任。但笔者认为,股权转让中除非有特别规定外,所转让的标的仅仅是股权,补缴出资义务并不随之转移,因此补缴出资义务原则上仍由转让人承担。一、有限公司股东不可以出资转让股权吗公司股东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享有的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2023-06-26
    123人看过
  • 第三十一条股东瑕疵出资责任
    一、法条原文: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瑕疵责任的规定。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按期足额地缴付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股东如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如果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所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认定为股东出资不实,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仍然应当承担补足缴付其差额的责任,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设立公司时出资的确定和充实,防止注册资本的虚化。如何确定股东认缴的出资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约定的价额,从
    2023-06-23
    171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能否受限
    可以。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一种权利,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股东通过资本多数决的表决权机制选择或罢免董事、确立公司运营方式、决策重大事项等,借以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其中也包括控制公司的财产权,因此表决权实质上是一种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体现。若让未足额缴纳认缴额的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控制公司,不仅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利益与风险一致的原则,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对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作出合理限制。律师补充: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对未缴纳部分的出资是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按
    2023-05-06
    455人看过
  • 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
    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公司法》所规定的出资瑕疵情形《公司法》并未规范前述所有类型的出资瑕疵,也未采纳某种单独标准规范出资瑕疵,而是常见的出资瑕疵行为进行了规范。具体而言,该法所调整的出资瑕疵主要有以下二种:其一,虚假出资。即公司的发
    2023-06-24
    315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对公司债务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公司设立时,股东通过协议、公司章程认缴出资。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出资瑕疵表现形式1、股东未出资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出资之后抽逃出资。股东出资瑕疵的具体认定抽逃出资是在公司设立之后,股东将其于公司设立之时实际交付的出资,部分或全部从公司收回,从形式上看股东身份不存在变更问题。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出资瑕疵股东应该承担以下责任:1.应该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款;并且还要加算利息,
    2023-05-07
    412人看过
  • 瑕疵出资与股东抽回公司出资的民事责任
    但公司不愿提起上述诉讼(通常为控股股东出资不足)或公司未提起上述诉讼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缴足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吗?《公司法》对此并无规定,理论界对此也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可以,理由如下:(1)《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形式,即违反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多方就设立公司的意向达成的协议。从公司成立之初到公司成立后的经营,始终对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记载。股东违反公司章程(合同)规定的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从本文的字面意义上讲,法律并不限制公司成立前的责任追究。应当理解,股东在任何时候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自成立以来,违约责任不同于因出资不足导致公司不能成立
    2023-05-02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瑕疵出资与隐名股东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9
      一、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 对瑕疵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的追偿,主要由该公司、其他股东以及社会相对人来进行,对此民事责任的追究,我国法律采取民不告、官不纠的原则。而受害的公司、股东和社会相对第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 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瑕疵出资所造成的纠纷,必须是股东发起成立公司的协议中、公司章程中或者其他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对此有明确的约定,否
    • 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瑕疵股东的股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7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一)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
    • 股东对股权的瑕疵行为有何法律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负的法律责任是,如果受让人知情的,负连带责任,但受让人补足出资后可向原股东追偿。如果不知情的,不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
    • 股东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后的责任该怎样定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8
      出资瑕疵的股东股权转让后的责任定义遵循以下原则: 1、注意保护各类商事主体基于相关材料的公示效力所实施的合法的商事行为。 2、注意兼顾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的平衡,避免顾此失彼。 3、合理把握过错和责任相当、对价和责任相当的原则。
    •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转让人受让方怎么承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3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那么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转让人受让方怎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