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类型及其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17:00:07 98 人看过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侵犯客体为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可以成为犯罪者,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可以成为犯罪者;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信 用 卡 诈 骗 罪 的 主 观 方 面 是 什 么 ?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会危害社会并具有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同时,行为人还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财物的目的,即明知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系为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财物,并具有这种非法占有目的的心理态度。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并具有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财物的目的。这种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心理态度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重要要件,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客体、客观表现、主体和主观方面。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可以成为犯罪者。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心理态度。同时,行为人还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财物的目的,即明知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会危害社会并具有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这种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心理态度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重要要件,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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