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平台设立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1:41:44 415 人看过

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与市场准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四)有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

(五)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众筹平台的备案

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股权众筹平台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四)互联网平台的ICP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股权众筹平台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六)股权众筹平台的业务管理制度;

(七)股权众筹平台关于投资者保护、资金监督、信息安全、防范欺诈和利益冲突、风险管理及投资者纠纷处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八)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股权众筹平台的禁止行为

股权众筹平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通过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

(二)对众筹项目提供对外担保或进行股权代持;

(三)提供股权或其他形式的有价证券的转让服务;

(四)利用平台自身优势获取投资机会或误导投资者;

(五)向非实名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六)从事证券承销、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除外;

(七)兼营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八)采用恶意诋毁、贬损同行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九)法律法规和证券业协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股权筹资平台的前期应该向相应的部门进行申请。审核无误后可以成立此种平台,成立此平台还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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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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