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适用司法鉴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8:30:55 218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中适用司法鉴定吗

工伤保险中不适用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用的标准。而人身损害赔偿又是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须先到工厂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之后才是做伤残等级鉴定。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相互不适用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法院鉴定伤残,保险公司会重新再鉴定吗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一般不予重新鉴定。一、如何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流程是什么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二审申请司法鉴定是怎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二审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
    2023-04-07
    50人看过
  • 浅析工伤保险之法律适用
    随着世界的工业化,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工业事故也随之而频繁发生。一方面是由于有的行业本身危险系数较高,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生产的科技含量有限,部分企业片面追求利润而忽略安全生产。在我国,高风险行业的工伤事故更是频繁发生,尽管有的企业采取了防范措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不能完全消除工伤事故。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既然工伤事故无法避免,而其给受害者带来的伤亡后果又不像经济损失那样可以通过生产予以弥补或消除,那么在加强防范措施以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工伤赔偿的实现问题。所以如何对从事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受害人赔偿和补偿,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一、工伤保险概述(一)工伤事故及其补偿机制工伤(indstrialinjry)是工伤事故的简称,在英美法中,最经典的定义是:工伤是因职业引起或在职业过程中而受到的伤害。工伤最初仅指工伤事
    2023-04-23
    63人看过
  • 工伤鉴定要去保险公司那里做吗
    一、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要去保险公司那里做吗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XX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XX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23-06-07
    446人看过
  • 司法鉴定在工伤案件中的应用价值
    有用。《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劳动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则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主体和鉴定标准都是专门规定的,不同于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一个司法鉴定能做几次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从字里行间可以得出结论,既可以是一个人,也
    2023-07-02
    29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对2022年工伤保险有何影响?
    工伤保险中不适用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用的标准。而人身损害赔偿又是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须先到工厂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之后才是做伤残等级鉴定。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相互不适用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河南省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7月9日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决定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
    2023-07-03
    85人看过
  • 避免适用于有工伤鉴定的工人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对象是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如下: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回避。法官有前款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笔译员、鉴定员、检查员。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5-07
    142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心是否有资格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不可以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中心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司法鉴定中心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
    2023-07-11
    237人看过
  • 因工受伤后能委托司法鉴定能鉴定工伤吗?
    一、司法鉴定能鉴定工伤吗?(一)工伤一般只能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司法鉴定的伤残鉴定主要是针对一般人损。二种鉴定的适用范围不一样。(二)工伤按规定是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工伤做司法鉴定不能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的。(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而司法伤残鉴鉴定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二,工伤是怎样认定的?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
    2023-04-28
    317人看过
  • 公司买的商业险没买社保,出了工伤是做工伤鉴定还是司法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可以去做工伤鉴定。根据你所说的伤情,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初步判断为十级,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
    2023-02-23
    43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适用于工伤职工吗?
    有。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工伤职工辞职需要注意什么?七至十级工伤职工提出辞职,办理手续后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工伤职工工伤相关材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需要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3-07-12
    170人看过
  • 员工的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是同等吗
    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员工的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是同等吗,从定义上看是不同的。二、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
    2023-04-17
    273人看过
  • 怎样在司法鉴定中鉴定伤残
    司法鉴定鉴定致伤的处理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治安拘留、警告和罚款。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一、故意伤害他人轻微伤,怎么赔偿,能判多少年故意伤害他人轻微伤一般不适用刑法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或者重伤才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二、司法鉴定鉴定致伤应该怎么处理司法鉴定鉴定致伤的处理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治安拘留、警告和罚款。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三、故意伤害他人的轻微伤怎么量刑故
    2023-04-12
    160人看过
  • 伤残鉴定可以找司法鉴定中心自己鉴定吗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一、意外摔倒伤残鉴定在哪做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一)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二、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1、伤残鉴定要等伤痊愈以后做。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
    2023-03-07
    136人看过
  • 工伤死亡属于司法鉴定中的范畴吗
    工伤死亡获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不需要再做司法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一、工伤申请流程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如下。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发生工伤事故后处理流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3-25
    42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中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社保工伤鉴定和保险公司鉴定是有区别的,工伤认定书只是确认你的受伤属于工伤,工伤鉴定是对你的伤残情况,伤残等级进行确定,是两个不同概念,工伤鉴定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
    • 保险公司工伤鉴定和社保局工伤鉴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1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保险分类适用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去司法鉴定所鉴定的费用,保险公司能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就伤情所做鉴定支付的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 哪些适用工伤保险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有三类: 一是各类企业。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二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指雇用学徒或帮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此类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办法已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除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