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是否坚持不签补偿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22:14 395 人看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不签订补偿协议,但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有一个公式可以计算,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其实,公式里头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所以,有时候即使你的房屋被拆,然后路已经在修了,但是你的补偿款可能还没到。不过,这不是没有了,而是还没确定好。

还有一个房屋重置成新均价,这个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而户均安置面积,就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也是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最后,要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比如说实际给少了的话。在这种时候,也别太着急,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权利:

1、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2、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征收房屋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3-03-21
    17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跟谁签
    是取得的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兼顾承租人。一般来说,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别订立:方法/步骤(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交付检验自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公房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从而确定各自的身份。房屋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市民在此要注意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房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赁单上记载的为基础,按照房屋类型乘以一定的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二)货币补偿的金额。货币补偿金额以评估方法来确定,如果评
    2023-02-23
    115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与补偿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一、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二、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制定与修改、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补偿方式的选择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赋予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决定等环节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三、结果公开的原则按照该原则的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制度措施。例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
    2023-04-14
    93人看过
  • 没有签补偿协议,可以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吗?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对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的诉求需要符合当地经济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征地拆迁需要持有关材料先向市级、县级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对公众进行公式。与被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一、房屋拆迁补偿合法程序一般是先由房屋征收单位拟定补偿方案,征收所在地政府组织进行补偿安置论证,征求民众意见,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民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情况修改意见并且公布,在我们维权中,出现民众提出的意见,拆迁方基本不会采用。如果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这里要明白,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一般是出现在旧城或棚户区改造,并且大部分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今天
    2023-04-06
    8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一、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后悔吗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
    2023-03-30
    11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征收补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
    2023-03-07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补偿协议不合理能否起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有可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怎么签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房屋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标注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注的或者标注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怎么签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30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房屋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标注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注的或者标注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约定是否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未明确违约责任的在双方签字前或签字后再协商可以补充。没明确违约责任不影响其它条款的履行,所以属于有效协议。双方签字后对认可的条款必须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不可以用协议内容中无违约责任为借口来否认协议的有效性。如一方拒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诉至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31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