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某犯倒卖车票罪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31:56 250 人看过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0)沪铁中刑终字第23号

原公诉机关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陆某某,男,1964年12月8日出生,因涉嫌犯倒卖车票罪于2010年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陆某某犯倒卖车票罪一案,于2010年3月17日作出(2010)杭铁刑初字第2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陆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0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根据抓获经过,工作情况,提取记录,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证人刘玲的证言,火车票复印件,常住人口信息,以及被告人的口供等证据认定,2010年1月29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陆某某在杭州火车东站20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以每张加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旅客刘玲高价倒卖2010年2月4日杭州至成都1271次硬卧火车票3张,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900元。当刘玲拿到火车票正准备付钱时,便衣民警当场将被告人陆某某抓获,随后又从其身穿的衣服左口袋里查获杭州至重庆、成都、武昌等地的有效火车票169张,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30531元。缴获的火车票由公安机关全价退票处理。原判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高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鉴于被告人陆某某自愿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以犯倒卖车票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查获的火车票退票款人民币三万一千四百三十一元予以没收。

上诉人陆某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二审对其单处罚金或者宣告缓刑。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陆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高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依法应予以处罚。关于上诉人陆某某认为原判处罚过重的理由。经查,根据法律规定倒卖车票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属于倒卖车票情节严重,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上诉人陆某某在铁路春运期间,以高价倒卖为目的,事先囤积紧俏火车票170余张,并已实际倒卖部分车票,票面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春运期间铁路的正常购票运输秩序,应予以酌情从严惩处。其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原判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其所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谢某、刘某犯介绍卖淫罪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卢刑初字第x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某。被告人刘某。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卢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刘某犯介绍卖淫罪,于2010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某、刘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2月5日,被告人谢某通过汤某(另案处理)介绍卖淫女瓦某在本市某某路X号某商务酒店X房内向解某卖淫,并收取嫖资人民币800元;同月7日,介绍卖淫女达某在本市某某路X号某旅社X房内向顾某卖淫,并收取嫖资人民币1000元;同月9日,谢某通过被告人刘某介绍达某、瓦某在本市某某路X号某宾馆X、X房内分别向张某、陈某卖淫。谢某收取嫖资人民币1200元,刘某收取嫖资人民币400元。2009
    2023-04-25
    455人看过
  • 董某某诉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董某某,男,1963年5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庞某某,女,1977年2月18日出生。被告李某某,男,1977年11月2日出生。以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董某某为与被告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8日受理后,于2009年7月10日给被告庞某某、李某某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并给原告董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本院于2009年8月12日,依法由于迎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吕相成、李世杰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师丽峰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被告庞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被告李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某某诉称:2008年7月7日,
    2023-06-07
    170人看过
  • 王某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某,男,1954年7月6日出生。因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于2009年5月26日被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9日被巩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辩护人李丰年、唐柏莉,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于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2009)巩刑初字第797号刑事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原审被告人王某某以其不构成犯罪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2009)巩刑初字第797号刑事判决;二、发回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庞景波审判员耿磊代理审判员常玉峰二0
    2023-06-02
    229人看过
  • 王某诉某公司汽车买卖合同案一审
    一、原、被告签订的购车合同及原告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表明原告违约。(一)购车合同对原告办理按揭贷款后每月向被告交款,及交款数额、期限、违约责任的约定十分明确。原、被告购车合同约定,原告申请按揭贷款购车方式购买被告汽车。按揭贷款是一种融资方式,其具体情况不一而同。从原、被告合同约定的内容看,要求原告办理按揭贷款,但同时又约定原告每月将30日前向被告交付2617元,并对付款期限约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其原因是:办理按揭可以及时利用贷款回笼资金保证被告公司的正常运营,并减少被告的经营风险,而银行要求被告代银行收取还款及利息,因而作如是约定。主要是考虑如果对方不还,被告代还必然要有损失,但如果不代为偿还则破坏银行对被告的信任并影响稳定的融资关系,对公司业务发展甚至生存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因此与对方约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二)原告尚欠被告购车款37800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原告购买汽车的价
    2023-04-23
    178人看过
  • 孙某某、黄某某犯赌博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38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孙某某,女,汉族,文盲,原系上海某肉类厂职工。因涉嫌赌博犯罪,于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1日以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辩护人吴某某。被告人黄某某,男,汉族,小学文化,系上海某肉类厂销售总监。因涉嫌赌博犯罪,于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3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犯赌博罪,于2010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13日夜,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聚众赌博,仍提供本区南桥镇莘奉公路某肉类厂内的房屋作为聚
    2023-04-25
    303人看过
  • 胡某某等绑架罪一案
    [案情]公安局起诉意见:犯罪嫌疑人卓XX(24岁)、刘XX(21岁)、胡XX(22岁)、胡XY(22岁)涉嫌绑架案由受害人丁XX于2009年9月17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已于2009年9月19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卓XX、刘XX、胡XX、胡XY已于2008年9月18日被挡获,2009年9月19日被我局刑事拘留。2009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卓XX、刘XX、胡XX、胡XY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经依法侦查查明:2009年9月17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卓XX发现其女朋友与受害人丁XX关系亲密。卓XX打电话邀约刘XX、胡XX、胡XY、“小柯”(真名不详在逃)一起计划对丁XX实施报复。当晚卓先建安排胡XX、胡XY在网吧等待卓XX和刘XX。卓XX与刘XX跟踪受害人丁XX到XX村4组河边后发现四下无人遂对丁XX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身上的几十元抢走。随后,卓XX打电话让胡XX、胡XY在“XX
    2023-06-02
    371人看过
  • 被告人邹某某犯偷税罪上诉一案
    被告人邹某某犯偷税罪上诉一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佛刑二终字第285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邹某某,男,1963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龙川县,高中文化,佛山市顺德信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被告人邹某某犯偷税罪上诉一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佛刑二终字第285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邹某某,男,1963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龙川县,高中文化,佛山市顺德信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连源二路四街5号。因本案于2005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于2005年4月2日被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取保候审,2006年3月31日被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解除取保候审,2006年4月3日被顺德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2006年6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
    2023-06-07
    305人看过
  • 翟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事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宝刑初字第33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翟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陈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李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张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10)2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0年3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6月10日1
    2023-04-25
    360人看过
  • 齐某某强奸一案
    有期徒刑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葫刑二终字第00064号原公诉机关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齐某某,男,1971年12月21日出生于葫芦岛市,汉族,初中文化,系农民,被捕前住(略)。因本案于2009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葫芦岛市看守所。辩护人徐克章,辽宁宏程律师律师。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齐某某强*一案,于2010年3月11日作出(2010)连刑初字第0015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齐某某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被告人齐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询问当事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被告人齐某某于2009年12月12日20时许,在葫芦岛连山区沙河营子乡喂牛场村被害人李x家,强行将李x裤子脱下,欲对其实
    2023-06-11
    69人看过
  • 李某、何某、曾某犯抢劫罪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卢刑初字第9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被告人何某。被告人曾某。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卢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何某、曾某犯抢劫罪,于2010年3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代理检察员王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何某、曾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8、9月间,被告人李某、何某和曾某共同或分别在李某2(另案处理)的纠集下,经预谋后在本市多家网吧,以朋友被打、要辨认凶手并报复为由,胁迫被害人共同至其他娱乐场所。随后,以替被害人保管财物为名,采用拳击打、强行拉扯或语言威胁等暴力、胁迫方法,抢劫被害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46180元。被告人李某负责威胁及夺取财物,参与其中4次作案,共抢
    2023-06-11
    188人看过
  • 周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沪高刑终字第84号原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男,1981年9月30日出生于江西省星子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无业,涉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09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辩护人章某,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于二○一○年四月一日作出(2010)沪一中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樊爱娟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周某某及其辩护人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判根据公安机关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登记保管物品、文件清单》,证人陈书杰、林世聪、陈登伟、田志奎的证言和辨认笔录,相关的护照、出
    2023-04-25
    445人看过
  • 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法律综合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月31日发布关键词刑事抢劫罪未成年人犯罪禁止令裁判要点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禁止事项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对其适用“禁止令”。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网吧等特定场所。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基本案情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时年17周岁)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2010年7月27日11时许,因在网吧上网的网费用完,二被告人即伙同王某(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河南省平顶山市红旗街社区健身器材处,持刀对被害人张某某和王某某实施抢劫,抢走张某某5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将所抢的手机卖掉,所得赃款用于上网。裁判结果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10日作出(2011)新刑未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犯抢劫
    2024-04-21
    292人看过
  • 褚某某、芮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381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褚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系某电镀厂镀锌车间承包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于200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芮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系某电镀厂镀锌车间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于200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3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褚某某、芮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0年4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褚某某、芮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月,被告人褚某某承包经营位于本区柘林镇新寺社区的电镀厂镀锌车间,聘用被告人芮某某担任车间负责人。同年8月2日中午,被告人芮某某招用的
    2023-04-22
    391人看过
  • 赵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46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某,男,汉族,大专文化,系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因本案,于2010年3月17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4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0年5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5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赵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被告人赵某某在个人经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用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英迈(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13712.82元,其中税额人民币36331.18元。上述发票被告人赵某某已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2010年3月10日,被告人赵某某接到公
    2023-04-25
    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某某倒卖个人信息是什么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9
      倒卖个人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关延伸】 问:倒卖个人信息怎么判刑? 答:倒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
    • 倒卖某人体器官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7
      对非法摘取、骗取他人器官: 以故意伤害罪论的情况。刑法修正案 (八)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非法摘取尸体器官: 刑法修正案 (八)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某某立案告知书发给我是某某犯法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个问题不是很大,一般是不做法律上的评价的,具体你是遇到了什么问题
    • 以某某罪犯号码强奸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罪犯是个人犯罪行为r与身份证号码无关系,这个是证明个人信息的r强奸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刑法r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r(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r(三)在公共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