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加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09:31:12 431 人看过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一、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什么呢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二、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

并存债务承诺是指债务人在不脱离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第三人又加入合同关系,与债务人一起分担合同的义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合同可以由承办人和债权人进行订立,也可以是承办人和债务人之间相互签订合同。在第三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债务承担合同时,此时如果未明确原债务人是否脱离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构成了并存的债务承担关系。

三、债务加入有明确的定义吗

债务加入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债务加入只是理论上提出的一个概念。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人在转让义务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加入是指第三方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权人的债务,债务人不脱离原债务关系。在债务转移中,债务人的地位被第三方取代。债务加入时,债务人的地位不变,仍需承担债务,但第三方加入合同义务主体,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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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4日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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