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如何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9:11:47 178 人看过

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

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谁来负责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样应准许当事人双方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租人在此情况下应当就其无过失使用、收益租赁物负举证责任。2、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
    2024-03-30
    274人看过
  • 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者是谁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应以交付为标准确定。在交付前由承揽人承担,在交付后由定作人承担。因此,确定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事实上就是确定工作成果是否交付。定作人自提货物的,以承揽人通知定作人的提货日期为交付日期,但应考虑定作人必要的在途时间。提货地点为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地方,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承揽人送货上门的,定作人实际接收的日期为交付日期,交付地点为定作人所在地,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承揽人代办托运的,以承运人签发单证上记载的日期为交付日期,运输部门接收货物的地点为交付地点。定作人受领迟延,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承担风险应由定作人承担。根据这一原则来确定工作的风险负担,避免了确定工作成果所有权的繁琐,更为简便易行。因为虽然《民法典》规定的所有权移转时间也是以交付为准,但在承
    2023-06-14
    150人看过
  •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即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如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时,同时因承租人负有租赁物期间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以承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进采取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方式进行补救,以保证融资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当租赁物未能修复或确定替代物时,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法律因此赋予承租人合同解除的权利。二、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具备如下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三方当事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其紧密关系自不必说。关于出租人与出卖人的关系,由于是买卖租赁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而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届满,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承租人可以选择继续出租租赁物、购买租赁物或者终止合同
    2023-06-15
    154人看过
  • 租赁物毁损灭失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租赁物损坏如何承担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二、租赁物毁损灭失有什么法律后果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负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
    2023-02-18
    239人看过
  • 租赁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房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前,损毁灭失的风险是由开发商承担。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后,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2024-04-19
    471人看过
  • 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理由在于:1、履行合同义务原本是债务人的义务,由债务人为提存通知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表明自己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表现;2、由于提存不是向债权人直接为清偿,债权人往往并不知情,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可以使其及时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标的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3、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交易过程中的相互接触和联系,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情况较之提存机关更为了解,由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更为合适。提存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
    2023-07-23
    109人看过
  • 试用买卖合同期间,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该如何分担
    针对此一问题,我们需深入研究买卖契约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相关制度。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而言,其采纳了交付原则;也就是说,通过确定货物交付的实际时间为界定货物风险责任转移的主要依据,且无论货物所有权是否已完成转移,各项风险义务都应由实际掌控货物的当事人承担。这种规则适用于试用买卖合同中,尽管在试用期内,该合同尚未正式生效,货物的交付并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若出现货物损坏或损失的情况,现行法律并无对此进行特别规定。因此,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和交易的公平性,买方应对试用期内的货物损坏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8-16
    218人看过
  • 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怎么承担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事由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等,发生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首先,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做出约定。其次,合同当事人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时间,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以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01
    472人看过
  • 试用期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人是谁
    试用期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一、订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责任将如何承担对于买卖标的物风险负担原则,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此,运输中的货物风险负担规则是:首先,应看双方是否约定了交付地点,若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运输中的货物损失风险应由卖家承担;其次,若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了需要运输,需要看是否约定由指定承运人承运,若由指定承运人承运期间发生货物损失的,则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最后,若没有约定指定承运人承担,则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货物风险就已转移给买方了。二、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能拒收货物吗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
    2023-06-21
    494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六条【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二、融资租赁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易行,解决问题快,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还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心。2、调解解决。所谓调解解决,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选定的第三方,是合同双方当事人
    2023-04-13
    381人看过
  • 快递毁损灭失谁承担责任
    一、快递毁损灭失谁承担责任快递毁损灭失一般由快递公司、快递员或商家承担责任。当事人可以先联系商家进行处理,快递毁损灭失一般属于快递公司的相关责任,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损失。消费者可以联系物流公司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的索赔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可以联系物流公司客服处理。二、快递东西坏了怎么赔偿快递东西坏了的赔偿方式是如下:1.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保价的金额赔偿;2.对于没有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收取的资费的三倍。当快递公司丢件后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实际物品的价值并退回邮费,一般情况下在丢失快递件时会按照快递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寄件人为快递保价后,丢件赔偿需要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寄件人没有进行保价则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三、快递丢失快递公司可以免责吗快递丢失快递公司不一定可以免责。快递丢失如果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快递公司可部分或者全部
    2022-11-01
    191人看过
  •  毁坏货物风险承担
    该段内容讲述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问题,即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情况。如果合同当事人对风险有过错,则不属于风险负担问题,应当按违约责任或债权责任处理。以下是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这种风险指的是双方当事人无法控制的、非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标的物损失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当事人对标的物毁损、灭失具有过错,则不属于风险负担问题,应当按违约责任或债权责任处理。 法律处理方式:违约责任与债权责任标题:['3. 法律处理方式:违约责任与债权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发生违约行为。此时,法律处理方式就显得至关重要。违约责任与债权责任是两种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首先,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2023-08-31
    445人看过
  • 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
    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那么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总之,这种情况就是出卖人有义务在某一地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至时,如果标的物已经特定于合同项下而且出卖人已经完成了必要的交付准备工作,让买受人能够取得标的物,如将标的物适当包装,刷上必要的标志,并向买受人发出通知让其提货等,则标的物就处在了可以交付买受人处置的状态。如果这时买受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没有接收标的物,那么按照该条的规定,买受人就从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
    2023-08-17
    113人看过
  • 大雨致货物损毁风险由谁承担
    大雨致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主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货物交付之前,其毁损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根据风险随标的物的转移而转移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是否交付为判断标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大雨致货物损毁风险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一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2022-06-21
    17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租赁物灭失、毁损致租赁合同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租赁合同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租赁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
    • 如何承担租赁物损坏损失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因为承租人不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所造成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因非承租人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一般应由出租人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漏雨造成房屋毁损、灭失,买受人是否应当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您在
    • 租赁物毁损房东承担租赁金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风险提示:租赁物毁损灭失属于谁的责任: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如下: 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 (1)不可抗力
    • 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不得挪用提存标的。公证处或公证人员挪用提存标的的,除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对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提存受领人负担;但因公证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公证处负有赔偿责任。公民、法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提存标的的,负有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证处未按法定或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