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05:30:23 411 人看过

一、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应该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但是到期之后主要的债务人还是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义务履行,这样的情况下,当时合同的担保人就应该开始履行担保责任了,所以这里面说的主债务期届满其实是一个时间节点的问题,这要是针对需要履行债务的人员。

二、主债务履行时期需要明确的事项:

这个履行时期一般会在合同中做出规定,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或者欠条中,对于还款的时间并没有写明白,这时候出资人有权利随时的把钱要回来,但是要回来的时间要合理,需要给借款人准备一定的时间去筹钱,从要钱开始有6个月的保证期,这个保证期就是要在这个时期内还款,要是在这个时期内没有还款,那么借款人是有权利起诉的,如果已经超过了保护期就不再受保护了。

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的保证期比主债务履行的时间早或者和主债务旅行的时间相等,那么这样就等于没有约定好保证期,会在主债务履行期到期之后的6个月作为保证期。

三、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人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的事项:

有的人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经常忽略保证人的义务,只关心了主合同的条款,这样是不对的,因为当需要保证人履行义务的时候,没有约定的事情就算是约定不明,有的时候是不需要保证人来承担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相关文章
  • 什么意思是选择的债务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的具体方式,是指选择的几种债务的履行只有一种不能履行,而其他债务不能履行时,当事人只能按照可以履行的标的物履行。此时,选择的债务变成了简单的债务。根据债务的表现是否可以选择,债务可以分为简单债务和选择性债务。简单债务又称简单债务,是指履行标的只有一个,当事人只能按照该标的履行的债务。选择性义务是指当事人必须从几个绩效目标中选择一个的义务。区分简单义务和选择义务的意义在于,选择义务的当事人必须选择几种履行方式中的一种,而简单义务没有选择权。选择债务的清偿方式也是选择债务的具体选择。选择权的具体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选择权,另一种是履行不能选择权,选择权是一种权利,其性质是形成权,选择权因其行使而成为一种简单的债务。选择权的归属取决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无论是属于债权人、债务人还是第三人。但是,在法律和当事人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当属于债务人。将债务分为简单债务和选择性债务的法律
    2023-05-02
    457人看过
  • 债权已届清偿期什么意思
    一、债权已届清偿期什么意思债务已届清偿期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判决应当履行的债务到了应当履行的期限或日期。清偿期间一旦届至,即发生下列法律效果:(1)债务人应自觉履行,债权人也可请求清偿;(2)自清偿期届至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3)清偿期是确定期限的,债务人自期间届满时起不履行的,负迟延责任;(4)清偿期届至,债务人提出清偿要求,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时,债权人自清偿要求提出时负迟延责任;(5)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并都届清偿期的,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6)二人互负内容相同的债务,且都届清偿期的,可以互相抵销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的,会有一个清偿期间,清偿期间届满,这个债务就是到期债务了。二、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该怎么办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构成违约,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
    2023-04-23
    132人看过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可以申请诉讼吗
    可以起诉。但是对方拥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
    2023-03-01
    85人看过
  • 债权履行期的意思
    债权履行期是指债权人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履行给付的时间,在履行期限内,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索要债务,超过期限归于消灭。《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什么是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也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的请求权发生的时间。履行期限,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时间。履行期限既可以表现为期日,如于1月1日交付货物,也可以表现为一段期间,如到本月底之前
    2023-02-25
    465人看过
  • 质权人是否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权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权人因行使质权而与出质人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提起诉讼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证书所代表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
    2023-08-12
    86人看过
  • 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日指的是什么
    一、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日指的是什么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日指的是还钱的最后一天之前的一天。要是超过履行期限就是属于逾期的范围。1.贷款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意思是担保人在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都要承担担保责任。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指债务人应当偿还贷款本息的最后期限已经到来。如果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没有履行的,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3.债权人(银行)有权在主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的任何时间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在两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责任消灭。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可以申请诉讼吗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
    2023-04-30
    486人看过
  • 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是否有效
    一、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是否有效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抵押权就应当持续存在,不因抵押期限届满而消灭。但是抵押期限届满的,抵押权人无法再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二、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什么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二)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四)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
    2023-02-08
    173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破
    一、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破?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债务人恶意逃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三、
    2023-06-17
    199人看过
  • 保证期间的起算是主债务届满后吗
    保证期间的起算不一定是主债务届满后,若是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的起算从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但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主债务期间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1、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主债务即借款的履行期限,只有明确了该期限,才能开始计算保证责任的期限。因此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在计算保证期限时显得十分重要。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2023-07-25
    151人看过
  • 管制期间应履行的义务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主刑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管制期间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在管制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
    2023-08-02
    157人看过
  • 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的规定是什么
    一、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的规定是什么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的规定如下:第一,关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的以物抵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作出以物抵债的约定,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的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所以在处理上一般认为应参照《民法典》关于禁止流押、流质的相关规定,不确认该种情形下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第二,关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约定的以物抵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权的数额就得以确定,在此基础上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一般不会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二、合同履行期限怎么写合同履行期限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自行约定,可以直接约定具体的履行期限。比如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
    2023-05-06
    305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怎么处理
    抵押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一、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民事诉讼吗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民事诉讼。如果朋友借钱到期,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债务偿还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格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二、解押抵押能不能一天办解押抵押能一天办理。当天解押,就可以申报新的抵押,可以在同一天进行。解押,是指通过偿还贷款等形式,对抵押物品解除抵押的行为。解押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另行提供抵押,第三方提供担保等。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
    2023-06-20
    286人看过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
    连带责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保证担保的除斥期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2023-03-09
    316人看过
  • 抵押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
    如果抵押的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有效吗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非是否抵押的理由。倘若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登记机构没有予以拒绝的理由。首先,法律及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时限;即并未要求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或者一定期间内必须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承担登记机构拒绝受理,抵押权未能生效之后果。《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023-08-0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
    词条

    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 更多>

    #主债
    相关咨询
    • 保证期间的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
      (1)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并不是您说的一个月。
    • 债务履行期届满原质权人没有履行债务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2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 质权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如何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1、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质权人可以对该质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
    • 未履行到期债务确定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履行未到期债务就是债权人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期限还未到。因为未到期债权属于不明确之债,存在着不能清偿的可能,原债权人对债务人能否履行义务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6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是有效的。 1、“法不禁止即自由”不仅是法治国家对“民”的一项承诺,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普遍信奉的一项法治原则。既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保证合同,那么,便不应当否认这种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这既是对当事人私权的尊重与保护,也体现了“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 2、根据《民法典》条规定:“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民法典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