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纠纷能申请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11:31:07 166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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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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