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录像的录制者享是什么权利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0:28:08 255 人看过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专有权有哪些?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专有权主要包括:依法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等相关权利。且前述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一、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等。二、软件著作权都包括什么软件著作权都包括以下这些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
    2023-03-25
    133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著作权人的义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声明不得对其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应当在该作品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时声明。
    2023-06-08
    344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吗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
    2024-04-25
    358人看过
  • 怎样认定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侵权?
    近年来,侵犯海外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在我国大力整顿音像市场的大背景下,对此类案件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探讨的案件限于权利主体的住所地在海外,包括我国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怎样认定原告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人一件录音录像制品,涉及到多项著作权及邻接权,如原作品(包括词、曲、舞蹈等)著作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应注意他们之间的区分。在诉讼中,被告经常有意无意地将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与词曲作者的著作权相混淆,并称其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了费用,已取得使用的许可,以此作为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人的抗辩。实际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的是支付给词曲作者的报酬,上述情况只意味着被告已取得词曲作者的许可并已支付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请歌手、乐队使用该词曲重新制作音像制品,则不构成对原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侵犯;但如果被告直接复制了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取得著作权吗
    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的录音录像的作品享有著作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律师补充: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
    2023-05-06
    120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的含义是怎样的
    录音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属于著作邻接权。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是指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一、出租著作权的法律作用著作权中出租权的主体是指依法对作品享有出租权的权利人。即作品的创作者和作品的传播者,它包括两类:一类是普通主体,即享有真正版权的人,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另一类是特殊主体,一般是指传播作品的邻接权人。中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的主体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录像制品制作者、录音制品制作者等邻接权人。二、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
    2023-03-29
    212人看过
  • 录制录音录像遗嘱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且见证人不能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法律要求见证人需全程参与“录音录像遗嘱”的订立,见证人需亲自在场。若见证人委托他人代为见证,则受托人为遗嘱的见证人。2、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录像遗嘱需要录制遗嘱人和见证人清晰完整的正面肖像。3、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指定的内容,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在记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一,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其二,遗嘱所记录的年、月、日三要素必须齐全,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律师补充: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对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解
    2023-05-06
    375人看过
  • 私下录制的录音录像能当证据吗
    一、录音录像能当证据吗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根据以上规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录音录像证据具有证明力的条件1、录音
    2023-04-16
    325人看过
  • 侵犯录音录像著作权怎样赔偿,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
    一、侵犯录音录像怎样赔偿音像制品侵权一般侵犯的是著作权,那么其赔偿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那么根据该规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1、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违法所的计算;3、法定赔偿,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三种计算方式是有顺序的,第一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第二以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第三进行法定赔偿。只有在前一种方式无法计算时,再考虑下面的计算方式。二、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音像制品的侵权属于民事案件,最终是要落实到赔偿上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和其他知
    2023-04-21
    443人看过
  • 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是什么?
    一、视听资料本质上是记录待证事实1、基本介绍视听资料是指通过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电磁方式记录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有关事实的资料,也称音像证据或音像资料,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规定为一个独立的证据种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视听资料主要是强调其作为一种证据形式,记录的是待证事实。作为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音像资料,可以准确地再现案件发生时的情景,如录音可以逼真地反映案件发生时的声音,能准确无误地反复重述原来的声音,不太可能发生遗忘、误记、错误之类的情况,录像能反复再现案件发生时当事人的形象和活动情况等。2、对比说明应该说与其他场合下的音像资料或视听资料有所区别。如现场勘验中的录音、录像和鉴定过程中的录音、录像记录的内容也具有证明意义,但其记录的不是待证事实。同样,对证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也可进行录音、录像,这时是作为笔录以外的固定言词证据的一种方法,从形式上说属视听资料,但不是
    2023-06-03
    473人看过
  • 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
    法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释义:本条是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录音录像制品是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完成的,必然要和作品的著作权人发生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况:一、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对使用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情况规定了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修改为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两种规定的区别在于:按照修改前的规定,第一,只要作品已公之于众,不论其是否已被出版、表演、录音、广播,都可以不经
    2023-06-08
    128人看过
  • 2024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是什么音像制品的侵权属于民事案件,最终是要落实到赔偿上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和其他知识产权赔偿一样要统一适用民事赔偿原则:“填平原则”,也就是说因为侵权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被侵权人不能通过侵权诉讼而获利,侵权人也不能因为侵权而赔偿超出其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侵权赔偿应当在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之间选择一种赔偿方式。如果两者都无法计算,那么就由法院在这个原则范围内选择确定一个赔偿标准。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
    2023-11-29
    220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需要与谁签订著作权合同?
    1、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合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必须注明剧、词、曲作者、表演者姓名,尊重作者、表演者的署名权和肖像权。以拍摄一个短剧为例:制片方首先要与剧本作者、短剧中所含歌曲的词、曲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一定要审慎查明这些作品是不是原始作品,即是不是经过改编、翻译等再创作的作品。如果属于这类作品,还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证
    2023-06-22
    70人看过
  • 什么是讯问嫌疑人录音录像?
    讯问嫌疑人录音录像,是指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利用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即录音录像的行为主体一般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什么是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扩大收集证据的线索,发现新的犯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保证无罪的人和其他依法不应追究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
    2023-07-22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哪些权利?权利的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是否有权利使用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范围与限制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3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人付酬,也需要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并且在使用演绎作品时,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 录音录像的制作权限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0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人付酬,也需要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并且在使用演绎作品时,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对其所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使用包括哪些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