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示意图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06:18:35 128 人看过

将土地经营流转承包给别人,这就需要签订专业的合同才能合法生效,具体应该跟谁签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本村村民,在第一次从村里统一分配到土地的时候,那么一般有村委会代表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此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和村委会签,签完后所获得的就是该土地的承包权。

2、如果是从其他村民那里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则应该和原有的土地承包权所有者的那个村民签合同,而签完后所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这里要注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5元10元麻将违法吗75周岁的老人犯罪如何处罚如何在外地办临时身份证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业主拖欠物业费超过三年还能起诉他吗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0248"

17365

潘海律师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包括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有几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一、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具体包括很多种,农民主要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以及抵押这六种方式进行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
    2023-02-26
    97人看过
  • 农村树地算是承包地吗
    一、农村树地算是承包地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因此,农村树地是可以承包出去的。二、哪些情况的承包需要集体成员决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农村树地承包的期限是多久农村树地采取农村集
    2023-06-15
    396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调整吗
    有三种情况农村承包地是可以调整的第一种情况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就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互换地块的!由于互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是允许的。当然农民朋友们互换地块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防止以后征地的时候出现纠纷,万一征地的时候只征了一块地,到底补偿款给谁呢?有了合同就没有争议了!第二种情况,农村有机动地的农村的机动地是主要是指二轮承包前预留的地,还有全家进城落户后主动退回的承包地等。机动地可以分配给新生儿或者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地的,原则上是一年一发包。第三种情况,土地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也就是说,张三把土地转让给李四,需
    2023-06-15
    3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需满足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同时必须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
    2023-03-10
    121人看过
  • 当今社会,农村土地怎么承包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12-12
    324人看过
  • 承包农村土地好多钱
    法律综合知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2、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的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2024-05-18
    482人看过
  •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1、土地位置、面积;2、承包经营期限和承包费,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将承包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身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百七十八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四百七十九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
    2023-07-07
    3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农村土地承包
    一、家庭承包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1、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
    2023-06-18
    15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请求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申请仲裁和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包括订立、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土地承包流转发生的纠纷等。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通过协商解决;2.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村(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包括: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
    2022-08-17
    277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换承包地土地归谁
    一、农村自留地换承包地土地归谁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
    2023-06-15
    1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要交承包费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出资的一种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
    2023-03-09
    69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的继承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承包土地补贴政策的基本含义对于土地本身的价格方面,由于各地情况均不同,价格没有进行统一标准,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而承包土地所能获得的国家补助其实关键在于承包的土地上面种植上面养殖什么以及针对种养殖所需要的农机农资等方面的补贴。根据国家相关的补贴政策,主要有两类补贴最适合承包土地经营户申领:其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
    2023-07-05
    2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三、土地承包的流程是什么?(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遵守哪些原则?(一)依法、自
    2023-04-13
    375人看过
  • 承包土地和农村承包土地可以办理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并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征用承包土地的赔偿怎么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赔偿,要经过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
    2023-08-0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同心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示意图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1
      1、项目永久征地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101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具体标准为:水浇地每亩24840元、旱耕地每亩6400元,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人工牧草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
    •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农村土地承包费怎么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各地的赔偿标准不一,建议你可以直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
    • 农村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写两块地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0
      一、这个和对方进行协商然后填上去再进行签字就可以了。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我国出现最早的行政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民事合同之一种,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是主体具有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
    •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费和耕地承包费怎么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6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耕种应当有承包合同并且依法取得承包证书.如果没有,则没有取得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法56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民法典,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按照上述规定,对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