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范围有哪一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01:36:17 324 人看过

一、济南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范围有哪一些

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范围:

1、工伤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鉴定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丧葬补助金;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8、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9、伤残辅助器具费;

10、伤残津贴;

11、护理费;

12、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审核。

《济南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工伤医疗费;

(二)辅助器具费;

(三)生活护理费;

(四)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职业康复费;

(七)丧葬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一)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费;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二、工伤后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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