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11:00 236 人看过

一、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是什么

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一般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房屋所有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权利,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必须登记吗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要登记不是必须要登记。如果是农村自有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经批准合法的建造房屋,无需登记,建造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封顶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拆除房屋也不需要登记,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拆除房屋屋顶时房屋所有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三、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3.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4.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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