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包括在家庭住所、公共交通工具、银行等不同场所进行抢劫,以及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较大等不同情况。最后列举了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持枪抢劫和抢劫军用物资等四种加重情节。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在家庭住所进行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较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七)持枪进行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 劫 罪 的 法 定 情 节 有 哪 些 ?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抢劫罪的法定情节包括:
1. 当场使用暴力: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或者以其他方法对被害人进行人身伤害。
2. 当场使用胁迫: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还表现为当场使用胁迫,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让被害人交出财物。
3. 公私财物: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包括现金、财物、交通工具等。
4. 非法占有:抢劫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即抢劫罪人通过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5. 当场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抢劫罪的法定情节包括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包括现金、财物、交通工具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以及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在家庭住所进行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较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七)持枪进行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这些情节都可能导致抢劫罪定罪加重,对犯罪分子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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