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构成医疗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08:20:32 240 人看过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事故的医方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即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注册的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医疗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行医资格,即《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确定的医生护士资格。这些资格在注册时一般审查备案。假如不具备这些条件,如气功大师、巫婆神汉或其它没有医生资格未经注册的人员行医,是非法行医,造成人身伤亡的依照刑法规定的非法行刑罪处理。不能按医疗事故对待。

(二)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违规。

所谓违规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过程,都是遵循着一定的规范进行的,这些规范有的是约定俗成的(如业内学术会约定的方案),有的是成文的(如医学教科书中写明的),有的是定型的(如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违反这些规范都不是故意的,在主观方面往往是过失违规。

(三)医疗事故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患者人身损害。

指患者死亡、残疾和明显损害,这些后果与医务人员的违规有必然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死亡、残疾、明显损害是医务人员违规直接造成的,这是区分医疗事故和疾病的关键所在。可以说:医疗行为是高风险岗位,现代医学尚不能包治百病,更不存在秒手回春。因病死亡、残疾、痛苦这是最常见的原因。不能只注意到人死在医院了或疾病没有治好就是医疗事故,必须分析产生的原因后才能认定医疗事故。

(四)医疗事故必须经过医学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学会是鉴定是否医疗事故的法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书是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法定证据。鉴于医疗事故是以违规为前提的,大部分医疗常规是业内约定俗成的,或是专业法规规定的,需要专业人士分析讨论后才能认定。

一、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害成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上述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人体伤残级别的一级至十级。鉴定为医疗事故后不再进行评残,直接套入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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