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公证对于公司有必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22:40:06 363 人看过

公司股权公证并非必须的。依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起便具有法律效力。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满足股权转让的基本条件,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办理公证。

公司股权公证并非必须的。依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起便具有法律效力。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满足股权转让的基本条件,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办理公证。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公 证 是 否 必 要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股权转让的办理方式、股权价格、股权交割日期等内容订立并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并非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然而,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章程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而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权转让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因此,虽然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并非强制性规定,但为了保障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当事人进行公证可能有助于维护各方权益。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在法律上并非强制性规定,但当事人进行公证有助于维护各方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虽然公司股权公证并非强制性规定,但当事人进行公证有助于维护各方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对于公司员工股算股东吗
    算股东,只有持股就可以认定为股东,股东是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一、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
    2023-03-02
    206人看过
  • 对于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啥权利
    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一、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3、公司一直认可
    2023-03-04
    123人看过
  • 对于股东欠债与公司有关吗
    公司有债务纠纷,与股东有关系,以认缴的股东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1)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7a64e78988e69d8331333431333938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2023-03-03
    471人看过
  • 股权有助于建立新公司吗
    1、股权有助于新公司的成立吗?(2)股权出资不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3)投资者已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4)股权价值已依法评估第二,在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股权出资?
    2023-05-02
    261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必须公告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发生变化,不需要进行公告。并且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置备股东名册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条件往往难以公告。股权转让注意事项1、在起草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前,应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并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因为要起草的有关文件都必须和工商登记部门存档的资料保持前后衔接一致。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具体条款内容。3、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作出保证或提供担保。4、股权转让后,公司
    2023-08-17
    231人看过
  • 公司股东必须要在公司交社保吗
    公司里股东是否需要交社保就要看是否在公司里就职;一般在公司里就职就需要进行合法的缴纳;最终是否缴纳,这就要看股东本人的意愿,对于公司员工的话,就必须要进行缴纳。《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024-04-18
    336人看过
  •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综合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在公司成立后,不论是在出资人未出资,还是在其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均未否认出资人的股东资
    2023-04-15
    307人看过
  •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必要要总公司授权书吗
    是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一、分公司签署合同责任由谁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
    2023-03-17
    177人看过
  • 关于公司转让股权公司有限公司不让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让股权转让。因为虽然公司股东是有权进行股权转让的,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是可以禁止股权转让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3-22
    347人看过
  • 公司股权回购必须要分红股东才行吗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但是应当在公司连续五年满足分红条件却不分红的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公司章程也可以作出另外的约定。一、什么是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的意思:内部职工股是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此类股票可以是将公司利润按股份无偿分配给公司内部职工,也可以以低于正常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给内部职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润来缴付内部职工股股票的股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股票的目的在于,通过发放内部职工股使职工兼具公司股东的地位,将公司的经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直接相联系,从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分红的股票持有多长时间才能分到红持有可以分红的股票后,持有人持有股票到公司作出分红决议,并且办理分红登记的,持股人可以取得分红。分红的条件有哪些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
    2023-04-06
    4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公证认证的必要性
    股权转让不需要公证。股权转让只要经股东会决议批准,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公证会防范一些相应的风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视以下情况而定:1、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交纳增值税;2、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3、转让新三板企业股权属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是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2023-07-04
    323人看过
  • 对于有限公司欠债股东限高吗?
    对于有限公司欠债股东限高吗?公司欠债对于股东是不会被限高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
    2023-06-17
    80人看过
  • 对于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
    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在员工触犯公司条规的时候,公司是有权利开除该员工的。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开除员工;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事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一)在试用期间
    2023-02-28
    36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对公司债权有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所以股东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但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2023-03-03
    331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质押股权有必要公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1
      质押股权不是必须公证,但是公证可以提升质押合同的效力。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
    • 公司有隐名股东必须要有公司所有的股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3
      1、隐名股东不是公司股东,但是实际出资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无法享有股东会的表决权,无法限制显名股东将其投资所形成的股权转让给他人。
    • 有股权投资公司有必要做股权投资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1
      有这种股权投资机构,但是你这说的这个情况就不太正常: 1、尽职调查必须在先,然后才有风险评估,因为风险评估中必须有一项是关于法律风险的内容;2、对于3000万的融资项目的评估费,你可以打电话去专业的机构——审计事务所进行咨询;3、我认为这家公司不靠谱,不专业,没有合同签约原则。 如果确实要融资,可以再寻找新的融资机构。比如正规的基金会
    • 公司对股东的管理,对于股东出资额必须公示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30
      年报在上市公司中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在公开媒体上披露的年报摘要,其内容较简单,另一版本是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详细版本。
    • 夫妻公司股权分配必须要出面公证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夫妻开公司股权分配后不需公证。对于夫妻开的公司,股权分配不需要去做公证。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公司的工商登记会记载双方的股权份额,但离婚时不会按照工商登记的股份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公司股权存在明确约定的,可以写在书面上,双方签字写日期。这可以理解为一种夫妻财产约定。当然,双方也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