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不足申请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23:45:06 61 人看过

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经查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6、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

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前,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就提起公诉的全部或部分被告人撤回起诉。

1、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无法进行补充侦查或没有补充侦查价值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无法交付审判的。

2、在法院审理期间经鉴定被告人行为时患有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往往是检察机关和法院的认识不统一造成的;

4、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5、其它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包括哪些情形
    在起诉过程中,经常可能会遇到上诉人与受诉人因为达成了某种和解,而出现上诉人撤诉的情况,是满足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且,撤诉也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时间的,关于撤诉的时间,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民事诉讼中,撤诉分为原告撤诉和视为撤诉,其中要是在开庭的时候,原告不出庭支持诉讼的话,则一般就会按撤诉处理。而原告个人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条件是: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
    2023-06-03
    391人看过
  • 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不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包括:遭受犯罪行为侵犯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取精神损害赔偿;若被告实施了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财产的行为,则应依法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若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若同案犯已逃离司法程序,则不应将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如果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全部履行完毕,而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次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若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全部履行完毕,而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次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自诉人放弃告诉,但在判决宣告之后又对其他共同侵权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
    2024-07-08
    253人看过
  • 离婚诉讼新证据有哪些情形
    离婚诉讼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离婚案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感到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
    2023-04-26
    175人看过
  • 哪些不能申请民事诉讼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不能申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的领域中,并非所有的纠纷都能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些特定类型的纠纷是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的:1.对于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当事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2.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纠纷已经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也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有些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处理,比如劳动争议案件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纠纷则需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才能起诉。4.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除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外),当事人不得再次起诉,但可以依法申诉。二、民事诉讼不可提起的情形除了上述明确的法律规定外,还有一些情形在特定条件下也不能提起民事诉讼。1.如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规定期限内当事人不得起诉。如女方在怀
    2024-07-10
    212人看过
  • 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是指哪些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一、存疑不起诉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说明检察院是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才决定不起诉的,在这种情况下,之前被羁押的人员是无罪的,其当然可以请求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
    2023-04-01
    4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申请撤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作为三大诉讼程序中最为“接地气”的一个,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接触最多的一项流程。但是与此同时,民事案件大多也是一些个人之间的小纠纷,在很多情况下都会通过私下调解来进行解决。那么,民事诉讼法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呢?笔者在此归纳如下:《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3、原告申请
    2023-06-03
    322人看过
  • 网上申请民事诉讼立案能撤诉吗,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
    一、网上申请民事诉讼立案能撤诉吗在网上申请了民事诉讼的,同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起诉和撤诉的主体具有同一性,申请撤诉和起诉只能是同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可以撤回自己的起诉,但其撤诉不影响原被告之间的诉讼照常进行。在反诉的情况下,反诉的原告即本诉的被告可以撤回反诉。(2)要有申请撤诉的具体行为,即必须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撤诉的请求。通常是要递交撤诉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有撤诉的明确意思表示。(3)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的自愿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审判人员不得强迫原告申
    2024-02-09
    179人看过
  • 撤诉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即示*旨。一审法院判决宣告之前,原告向受诉法院为诉之撤回,因受诉法院尚未就原告所提之诉为裁判之意思表示,故尚难认一审程序中原告为撤诉行为于受诉法院裁判之权威有损。第二审程序中,第一审法院已就原被告间之权利争执为终局性判决,因原告之撤诉而使得该终局性判决失去拘束力(即判决宣告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易之效力)。苟原告撤诉后复又起诉,要难认其与受诉法院所为之判决之权威性无损。依《适用意见》第143条、第158条、第159条,按撤诉处理于下列三种情形亦得适用之:其一,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在受诉法院通知之期间内仍未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能获受诉法院批准而仍未预交;其二,原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经受诉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2023-06-14
    1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撤诉?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侵占罪起诉后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诉讼参加人均不能提出撤诉。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也不仅是侵占罪,只要涉嫌刑事犯罪,主动退还赃款并不能成为免于刑事处罚的正当理由,除非犯罪情节特别轻微,不过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如果被告方可以取得自诉人的谅解,在法院还没有宣判之前自诉方撤诉的,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
    2023-07-19
    161人看过
  • 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见,对刑事案件,必须证据确实,充分才能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刑事案件的证据还不能满足“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因此,人民检察院对该刑事案件不予以起诉的决定。一、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规定中包括两个条件:(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
    2023-04-04
    85人看过
  • 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未经质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未经质证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在原审中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未经质证的情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在原审中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四项规定的未经质证的情形。二、不公开质证的证据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2、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秘密性,因此,应当在诉讼中对此加以应有的保护。3、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个人隐私与当事人的声誉有关,如果在社会上得
    2023-06-17
    3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一、民事诉讼法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1、可以申请公民死亡的情形包括:(1)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公民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表现在:宣告死亡结束了该公民以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活动中心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结,如原有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
    2023-05-06
    1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小孩子半岁法院会判离婚吗小孩子半岁法院是否会判离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怀孕期间能否离
    2023-06-28
    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呢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3、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2023-04-03
    2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证据不足申请的撤诉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证据不足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申请人于××年××月××日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现申请撤回。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于二0年月日向贵院XXX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件号为:(20 14)XXX民初字第XXX号,现申请人XXX和被申请
    • 有哪些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明,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可分为八种: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 证据不足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证据不足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申请人于××年××月××日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现申请撤回。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于二0年月日向贵院XXX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件号为:(20 14)XXX民初字第XXX号,现申请人XXX和被申请
    • 哪些情形不是民事诉讼中二审判决的新证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9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期满后不属于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证据期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批准并按照当事人申请取得的证据。
    • 民事诉讼中可以撤诉的情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字裁定。”根据该条规定,撤诉应当在院做出判决定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撤诉,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