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程序中,法院仅对第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当事人在上诉时,不能更改诉讼请求,也无法另行起诉处理。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只负责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只能另行起诉处理。
在二审程序中,法院仅对第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因此,当事人在上诉时,不能更改诉讼请求,也无法另行起诉处理。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只负责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只能另行起诉处理。
二 审 法 院 是 否 负 责 调 解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并非负责调解。二审法院的职责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确认其合法性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误,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改判。而调解,则是由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以达成和解为目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二审法院也可以主动进行调解。例如,在二审审理中,若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二审法院可以准许并主持达成和解协议。此外,二审法院也可以就一审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询问,当事人也可以就二审法院的询问进行陈述。
二审法院并非负责调解的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主动进行调解。而一审法院则负责审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在二审程序中,法院仅对第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当事人在上诉时,不能更改诉讼请求,也无法另行起诉处理。二审法院的职责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确认其合法性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审法院也可以主动进行调解,但并非负责调解的主体。一审法院则负责审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是否可以在法庭辩论后调整诉讼主张?
244人看过
-
诉讼时效没主张可上诉吗
390人看过
-
重审期间能否主张诉讼时效
208人看过
-
合同无效能否主张诉讼时效
265人看过
-
工程款案件能否主张诉讼时效
149人看过
-
能否向对方提出诉讼主张?
179人看过
-
二审中能否主张调整违约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买卖合同解释第27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
丧葬费能否和诉讼时效一起主张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8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影响到赔偿数额。 在和解或者调解过程中因为某一方的要求在合理性上存在分歧,使得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后导致和解或者调解失败的现象是常见的,所以接下来就是不得不走诉讼程序,最后按法院的判决来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是解决事故最为公正的途径。
-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主张权利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我国法律将当事人的诉权分为起诉权和胜诉权。起诉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是程序意义上的权利;胜诉权是保护实体权利的诉权,即起诉后能够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届
-
主张抚养费是否使用诉讼时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适用诉讼时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 3、怠于行使权利的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以维护交易便捷与行动自由。
-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主张诉讼时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想要知道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应该了解一下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