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新旧破产法在债权申报程序上有所差异。原破产法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新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新破产法赋予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原破产法直接规定了债权申报的期限,新破产法只是规定了债权申报的期间范围,具体申报期限则授权受案法院在法定期间范围内确定。
(2)新破产法充分保护债权人实体权利。原破产法规定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新破产法则规定了补充申报程序及相应的费用负担方式。
(3)新破产法体现了管理人的职能定位。原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新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正在审理的案件,债权人未能按照原破产法规定的期限申报债权的,在新破产法施行后,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应当依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予以准许。新破产法施行后依法申报债权的,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在新破产法施行前已经向法院申报的,其申报继续有效,法院应当向管理人移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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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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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有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4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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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提供的材料是什么呢,怎么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1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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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债权申报资料需要提供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一、破产债权有哪些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二、债权申报主体债权申报主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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