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否有权选择被告进行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22:10:26 103 人看过

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于在民法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也就是说可以同时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全部起诉,也可以只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义务人作为被告。如在当事人对担保债权提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只起诉直接债务人要求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只起诉保证人要求承担证责任都是可以的。在共同侵权诉讼中,权利人可以只对部分义务人起诉。

一、如何起诉共同侵权行为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

二、民法典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民法规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被告还是原告地起诉
    法律综合知识
    这要考虑双方是否协商过法院管辖地及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7-30
    411人看过
  •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的吗?
    一、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的吗?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的,答辩状的格式与起诉状没有多大的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答辩状的内容方面。答辩状具有三个部分,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023-04-13
    87人看过
  • 被告人能否自行选择辩护律师?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院有义务为当事人指定辩护人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有义务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当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2023-06-30
    50人看过
  • 被告在离婚案件中是否有权进行反告诉讼
    一、被告在离婚案件中是否有权进行反告诉讼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可以提出反诉,但是可以提出分割财产或者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请求。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属于反诉。二、离婚案件被告多久收到传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一般5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
    2023-12-06
    404人看过
  • 原告和被告是否都能提起上诉?
    原告和被告都可以上诉。双方互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各自交纳上诉费就可以。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对判决不服,可以同时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判决离婚后被告上诉吗可以。对离婚案件裁判类型及权利救济途径根据一审裁判类型的不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做了以下区分:1、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提起上诉。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生效。此种情形,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不能提起上诉。3、调解的离婚案件,制作了调解书离婚案件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十分罕见,如确实
    2023-07-03
    176人看过
  • 原告能否选择律师代表出庭?
    如果原告特别授权委托律师代理,原告可以委托律师自己不出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分为一般性授权委托和特别授权委托,两种委托当事人都可以不出庭,律师在庭上发表的的意见,可以视作当事人的意见,但对于离婚诉讼等特殊案件,无论是否委托律师代理,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出庭。被告不出庭,原告能胜吗如果是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比如离婚一般是不能缺席判决的。如果不涉及人身关系,原告的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可以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不出庭,就意味着被告放弃了辩解的权利,但还是需要原告的证据足以让法院查明事实。因为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023-07-13
    4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可以选择提交证据吗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2023-04-22
    89人看过
  • 版权能否在原告处被起诉?
    1、著作权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著作权可以在原告地起诉,侵权地属于原告地。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的身份诉讼(二),财产案件原告住所不受控制)对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营业务所在地或者主要行政机关所在地。p>公民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起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除公民住院治疗的场所外,
    2023-05-07
    230人看过
  • 被告所在地法院是否为受理起诉的唯一选择?
    不一定。1、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2、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欠款人是不是要到被告所在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管辖,是“原告就被告”的,即一般是从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讲的欠款案,应该从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说是经常居住地起诉。当然,欠条在法律上是一种合同,如果在欠款合同上(也就是欠条上)约定好了从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也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8-08
    400人看过
  • 被告是否有权起诉别人?
    需要看案情,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可以提出反诉: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者法律上有牵连。刑事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被羁押的,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代为提起民事诉讼。被起诉人不来法院怎样处理?被起诉人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
    2023-07-04
    271人看过
  • 离婚诉前调解,被告能否选择不去
    在进行诉讼离婚之前的调解工作中,被告有权利选择是否参加。倘若被告明确表示不予接受调解方案,那么司法机构也并无权力进行强制调解。在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并展开调解工作时,始终贯彻着公正公平和尊重当事人意愿这两个基本原则。具体而言,法院进行离婚调解的环节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以及诉中的调解阶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
    2024-08-14
    135人看过
  • 原告撤诉是否赔偿被告
    法律综合知识
    原告撤诉一般不需要赔偿被告。原告可以在法院宣判前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5-08
    206人看过
  • 原告起诉被告要回抚养权原告败诉能给被告什么补偿
    一、原告起诉被告要回抚养权原告败诉能给被告什么补偿在法律程序中,原告败诉并不意味着其无理取闹或无资格提出权利主张。虽然原告被判定败诉且诉讼程序结束,但这并不代表被告有权请求原告赔偿。此类行为涉及到另一个法律关系,然而诉讼费用仍需由原告承担。即使原告败诉,也不能够否定其正当行使诉权的权利,因为这类行为本身并未构成需要赔偿的法律事由。在申请抚养权的过程中,若最终结果对申请人不利,通常情况下不会进行赔偿。因其属于民事责任研究范畴,一旦无法取得成功的起诉观点,双方均需要自行负担相关费用。当然,如果在抚养权申请的过程中有一方故意为法律障碍而提起诉讼,使受害人遭受了时间与金钱上的损失,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追偿的要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
    2024-03-02
    265人看过
  • 被告和原告和解原告有权利撤诉吗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3.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法院宣判后,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判决。这时,不能再去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的裁定。原告提出
    2023-06-14
    35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原告找不到被告起诉,是否必须由原告自行寻找被告?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9
      若您作为债权人想要寻求司法援助,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您可以尝试通过借款人的亲属或朋友联系到他们,或者如果您拥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也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借款人的现状。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起作用,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二步,如果债务人失踪或无法被找到,您可以使用诉讼途径追讨欠款。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利用公告方式将相关案件信息传达给被告,然后
    • 如果行政复议后起诉能选择被告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
      大多人不知道行政复议后起诉能选择被告吗,具体来说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 原案件被告起诉原告是否立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和被告人怎么选择自诉原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6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 借款合同原告有权选择管辖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1、只能选择约定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