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调任试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45:32 329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优化领导干部人员结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调任,是指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处长、副处长、科长和副科长等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与公务员的培养、使用、优化结构和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第四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调任公务员,应当根据本机关人员编制空额、职位空缺、职数配额情况进行。

第五条拟调任的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拟任职姿所要求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1.任处长、副处长领导职务或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经历,并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满3年的;任科长、副科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经历,并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满2年的;

2.年龄:任处级职务一般在40周岁以下;任科级职务一般在3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的或从所属单位调任公务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4.到专业技术性较强职位任职的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符合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调任公务员,应当按照本试行办法第三、四条的规定和管理权限,对拟调任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填写《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调任审批表》(见附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

(一)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调任处长、副处长领导职务或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的,由该机关人事(干部)部门对拟调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局审批,由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

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一般不从所属单位以外调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

(二)区、县国家行政机关调任副科长、科长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拟调任对象进行全面考核,经区、县人事局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乡镇政府机关公务员的调任办法,由区、县人事局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经区、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七条经批准调入国家行政机关的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任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

第八条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其待遇由调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离岗前要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应当进行离岗审计。

第十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在调任公务员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市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调任工作人员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家公务员相关文章
  • 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暂行)》和现行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免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党管干部的原则。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组织原则履行手续。第四条任命国家公务员职务,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进行,严禁超职数配备人员。第五条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门职务实行聘任制。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第二章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第七条县级市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
    2023-06-06
    314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考察与体检;(五)公示、审批或备案。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中央
    2012-04-28
    186人看过
  • 国家规范公务员职务定级任免调任
    昨天,国家公务员局首次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试行)》。现摘录要点如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规定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厅局级正职以下可面向社会选拔根据规定,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规定还称,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特别优秀者可越级晋升根据规定,委任制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
    2023-06-06
    172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行测考试时长
    国家公务员行测考试答题时间120分钟,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机构职位考135题,市(地)级及一下机构和行政执法类机构职位考130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一、常识判断(共20题,参考时限15分钟)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共40题,参考时间35分钟)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和目的等。三、数量关系(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机构职位共15题,市(地)级及一下机构和行政执法类机构职位考10题,参考时限15分钟)数
    2024-01-20
    493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调任必须有职数
    公务员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今日公布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规定明确,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规定要求,公务员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规定还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是怎么回事
    国家公务员调剂是指个别招考职位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时,审核单位将对参与本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缺额数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至补足面试缺额为止,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国家公务员调剂意思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比如2:1)的招录岗位进行调剂(已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不参与调剂,保持原报岗位不变),审核单位将对参与本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缺额数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至补足面试缺额为止(调剂报名数未达缺额数的岗位,可以等额开展面试)。公务员调剂的条件和资格:(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
    2024-02-12
    114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是什么,国家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是什么《行测》全名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个笔试难度有点大哦。行测主要是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涉及到了政治、经济、文化、人文、社会、法律、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考查范围比较广,需要靠日常知识积累。考试技巧第一招:不会做的题别空着;第二招:先做自己擅长的题型。《申论》,是指针对给定材料或者特定话题而引申开来、展开议论的一种文体。申论一词来源于孔子的申而论之,申为申述、申辩,论为议论、论证。所谓申论也就对某个问题阐述观点、论述理由、合理的推论材料和材料以及观点与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申论考察的不仅是考生的写作水平,还考察他们的阅读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现实针对性,能让考生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潜能。国家公务员考试怎么报
    2023-11-29
    466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局公布《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2008年1月4日颁布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三条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
    2023-04-24
    428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担任行政职务
    国家公务员担任行政职务期间的管理制度主要有考核、奖励、纪律处分、培训、职务升降、交流、回避等。考核。它是对公务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考察核查并且作出评价的活动。考核的作用,是作为对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考核的内容,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的原则,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的频率,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考核成绩的机构,由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任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的程序,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过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应当以
    2023-04-24
    141人看过
  • 北京市建立外埠劳务基地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实现外省市农村劳动力向本市有序流动,依据劳动部《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基地,是指依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为本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的外埠县(市)级地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及劳动力输出地区。第四条北京市劳动局是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基地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劳动局负责区(县)属单位建立劳务基地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劳务基地的管理应坚持统一标准,平等竞争,择优认定,分散管理,就近与扶贫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劳务基地的建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且能对劳动力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二)有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输出的规章制度;(三)有固定的培训场所,能够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对需输出人员进行职业技能
    2023-06-10
    361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
    2023-06-09
    477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能不能去外省
    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在公共科目上大致相似,都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地区省考的部分乡镇职位可能不考申论,可能会考公共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等)。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少部分职位需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国考和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无论是国考还是省考,申论考试一般按照不同职位分类分别命制试题,例如国考会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不同职位申论考试对报考者能力的测查也不一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
    2023-12-09
    462人看过
  • 北京市法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暂行办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7月8日实施日期:2005年7月8日)废止市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北京市法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暂行办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试行中有何经验和问题以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向我院报告,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附:《北京市法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暂行办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北京市法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暂行办法(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正确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侵权的法院应当予以赔偿:(一)对没
    2023-06-04
    321人看过
  • 《北京市集体合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公布
    从下月起,集体合同档案定期保管期限最低为10年,而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集体合同文本等档案则须永久保存。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了《北京市集体合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集体合同档案管理,发挥档案作用。所谓集体合同档案,是指集体合同订立、履行、管理、备案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该办法规定,各单位要将集体合同订立、履行、管理、备案等各阶段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将档案据为己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严禁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公布涉密集体合同档案信息。集体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年、10年。如集体协商方案需要企业及各级工会保管10年,集体协商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文件需保管30年,协调处理争议申请则要永久保管。单位和个人对所需
    2023-06-09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录用计划、拟定录用职位及职位条件;(二)制定考试录用实施方案;(三)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六)体检;(七)考察;(八)公示;(九)录用... 更多>

    #国家公务员
    相关咨询
    •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务员的直系亲属在外地并且公务员工作满一年的,是可以申请探亲假的,而且探亲假是有工资的。那么2018公务员探亲假规定是怎样的呢《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
    • 国家公务员考试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您所咨询的是行政法中公务员录用和职务任免的问题,不是宪法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
    • 公务员职位有哪些国家公务员考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
    •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中,调动后,怎么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籍贯填你的祖父出生地籍贯和户口不是一回事
    • 北京管理学院公务员考试政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1
      1.管理类、管理工程类或财经类本科以上学历,应届生可考虑,有咨询公司或大型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2.有战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企业文化管理部门工作经验者更佳;3.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有在各大管理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管理类评论文章者优先;4.精通电脑及网络,执行能力强,工作效率高;5.具创新精神,勤奋、自学能力强、能承受很强的工作压力;6.能适应经常出差,愿意长期在工作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