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借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0:22:43 147 人看过

借款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严格按法律来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2.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合同,防止理解纠纷。

3.要明确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对方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不能借给他。

一、银行按揭贷款不通过我需要拿回所签的资料吗

需要拿到。按照民法典,合同签署方有权保留一份合同。贷款人可直接致电银行办理人员,具体询问合同的相关事宜。

1.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车贷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

2.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和贷款人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车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手续,是否在自己的接受范围之内。此外一定不要签署空白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自己是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上面有明确的首付、月供、贷款金额。

借款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签订借款合同成了不得不接触的一个主要环节。借口人在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借明确借款用途。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

二、高利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高利贷有什么风险

1、剥削重,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2、非生产性。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1、借款合同的订立

出借人应保留借款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防纠纷产生时方便追偿。借款人是个人的,应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是单位的,要保留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2、收条的正确出具

收条中写明收款形式(现金收款、银行转账收款或其他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情况下,现金方式收款才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如果是银行转账,付款人只要保存好汇款凭证即可证明自己的付款行为。如果是现金付款又没有让收款人出具收条,务必保存好现金的取款证明,对款项的交付地点、时间等情况做好记录,最好能在交付款项时有第三人在场作证,以防收款人抵赖说没有收到款项。

3、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借款用途

首先,借款用途必须是合法的。

其次,如果是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的,那么只有当借款用于该夫妻共同生活时,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款是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即使借条是夫妻一方出具,最终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5、担保

如果出借人担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在借款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名义借款人免责情形

1、借款合同的无效,比如名义借款人或者对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被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等;2、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名义借款人对其合同免责,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一般构成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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