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和婚姻的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6 22:53:43 311 人看过

一、什么是离婚和婚姻的无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的法律行为。

婚姻的无效是指婚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因而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婚姻。

具体而言,如果婚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那么该婚姻就是无效的: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存在法律禁止的婚姻关系;

3.存在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4.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和婚姻的无效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也不同。离婚会导致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婚姻的无效则会导致该婚姻自始无效,并不会产生法律后果。

二、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情形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情形如下:

1.以和直系血亲结婚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n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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