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审理离婚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0:11:05 390 人看过

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人民法院应当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感情不和,对方坚决不离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对方坚决不离,另外一方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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