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连云港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10:54 456 人看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连云港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连云港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6月)

为更好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我市社区就业环境,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03]97号)精神,现就我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居民的基本情况,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工作基础台帐;按规定做好《再就业优惠证》核发的审核、公示和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承办社会保险业务,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服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基础培训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掌握基本信息,按规定完善各项社会化服务措施,推进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

(四)作为“市惠民医院”为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进行医疗救助的流动服务点,定期开展医疗巡诊,为帮助解决困难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看病、就医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五)按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要求,建立计算机网络终端,传递发布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发布的供需信息,做好辖区内各类劳动力供求信息采集、上报和反馈工作。

(六)负责社区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积极开展党建基础工作。

(七)积极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劳动保障争议预防和协调工作。

(八)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机构设置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03]97号)的要求,结合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实际,在市区街道办事处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经费由区级财政安排;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劳动保障事务站,聘用1-2名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障工作。每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分别由市、区采取政府差额购买就业岗位形式各帮助落实1名人员经费补助。

三、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管理模式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行政上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和管理,以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和考核。

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订下发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守则》及《工作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在机构建立之时就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把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作为重点发展计划,列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工作规划,严格目标管理考核、细化量化考核体系。把实现就业与再就业人数、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数、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数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作为主体工作目标和考核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每个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年终,市劳动保障部门各项工作目标,考核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区劳动保障部门各项工作目标,考核到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

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经费补助来源

市劳动保障部门在街道事务所开办初期,给予一次性硬件建设经费支持。同时,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工作到位、完成到位的街道事务所,按工作实绩,每年由市政府安排2万元以内的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推进再就业工程、下岗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以及其他业务经费补助。按照目标任务考核要求,对在年中、年末劳动保障各项指标考核中,目标任务完成到位或工作成绩突出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当年可增加经费补助;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或工作开展较差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当年要酌减补助经费或不予补助。

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的经费补助来源和标准,由区劳动保障部门视开展工作实际,另行制定。

五、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要求,我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平台建设分两步实施:

(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配备,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制定人员录用条件和标准,区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聘;经公开招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后,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被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资格证书,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上岗试用期。为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上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可由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兼任。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场所,保证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服务场所不低于60平方米,且内设服务窗口和职业指导室、资料室等,配备计算机终端等基础工作设备。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验收后挂牌运行,力争在6月底前逐步运作。

(二)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的建设,按照对社区居委会分片包干,统一规划,加快实施的原则,根据社区规模、地域位置和任务功能等情况,分批发展,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服务场所一般不得低于25平方米,人员采取政府差额购买就业岗位的形式,从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中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的门面装饰,纳入统一规划;工作标志,按统一要求制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关于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房屋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市建设局制定的《关于建立房屋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建立房屋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为顺利推进房屋拆迁工作,发挥各区政府在房屋拆迁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现就建立房屋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房屋拆迁工作机构各区政府应建立推进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迁的组织、协调、推进的相关职责。领导小组由区长或分管区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城管、公安、法制、规划、国土、房管、信访、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以及各街道、乡镇的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拆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在市拆迁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二、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负
    2023-06-10
    467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通知连政发﹝2005﹞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实施细则》已经市十一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适用本细则,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除依法与雇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外,还应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雇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的书面材料。第三条工伤保
    2023-05-03
    225人看过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单位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三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五年八月三日三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2005年7月)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体现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关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维护和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高尚之举。三明市
    2023-04-22
    101人看过
  •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陵区、郊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确保落实到位。二OO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实施意见为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现对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对象和条件政府购买就业岗位,是指街办、社区居委会等用人单位提供公用事业服务性就业岗位,对通过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录用上岗的特困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由政府再就业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工资补贴或者代缴有关社会保险费,帮助其实现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的一种岗位援助办法。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广陵区、郊区、开发区非农业户籍,年龄男40周岁以上、女35周岁以上,且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特困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
    2023-06-09
    407人看过
  • 蚌埠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城市三四类道路和小街小巷建设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三四类道路和小街小巷建设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城市三四类道路和小街小巷建设改造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城市三、四类道路和小街小巷建设改造工作,保障市民出行方便,促进城市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此实施意见。一、建设改造原则和目的按照《关于推进城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蚌政[2000]13号)要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三、四类道路及小街小巷的建设改造。为缓解各区建设资金压力,市政府以补贴方式投资三、四类道路和小街小巷的建设改造,力争在两年内改善全市三、四类道路及小街小巷面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二、建设改造内容清除城市三、四类道路违章设施,拆迁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维修改造道路、人行道、排水设施,补植行道树,完善路灯照明设施。维修改造城市小街小巷路面、路灯及排水设施
    2023-06-10
    51人看过
  • 关于无锡市市区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无锡市市区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五日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二○○一年十二月四日)为全面完成我市现代化城市建设目标任务,保障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环境绿化及经济适用住房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需要征地拆迁,被征地单位和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应服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执行本《意见》及《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征地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三、土地征用按建设项目的不
    2023-06-10
    179人看过
  •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的通知
    蚌政办[2004]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实施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已经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关于实施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2004年2月)为提高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支付能力,均衡离退休人员费用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自2004年起,设立市级统筹基金专户,建立市级统筹调剂补助制度,在市级统筹基金专户保有2个月养老金发放余额且市、县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基础上,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二、基金筹集市级统筹基金的来源为:市及各县按实际缴费总额1%上解养老
    2023-04-23
    5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上海市建委,江苏、黑龙江省建委,辽宁、河南、安徽省建设厅,各试点城市建委(建管局):为了搞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点工作,现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据此尽快开展工作。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一、试点的目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以下简称“综合考评”)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文明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动和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综合管理水平、深化质量监督,强化政府宏观控制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促进每一个施工现场严格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以确保其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二、试点的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行办法》(讨论稿)。各试点城市(市、区、县)应根据《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每一个检查项目都有具体的定量要求,可采取表格的形式,检查一项打分一项。三、对试点工作的要求试点城市政府和建委要加强试点工作领导,
    2023-04-22
    327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市区防治违法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现将《关于建立市区防治违法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施行。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关于建立市区防治违法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防治违法建设是城市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区防治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防违治本管理措施,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就建立市区防治违法建设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长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违法建设,巩固整治成果,推动防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和法制化。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街办(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所在行政区域内防治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各区区长、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街办(乡镇)党委书记是防违治违的第一责任人
    2023-06-10
    405人看过
  • 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9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天津市、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规划局: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时期,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之一。城市轨道交通,特别是地下线路,环境相对封闭、人员密集、流量大,人员疏散受到很大限制,抗风险能力较弱,安防工
    2023-06-10
    210人看过
  • 关于转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11〕8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我市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工伤保险业务管理上实行“六统一”的模式,即各县(市)与市区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系统。二、工伤认定实行市级统筹后,工伤认定决定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其受理和调查取证工作分工如下:(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市区内由省、市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和市直机关、事
    2023-05-05
    79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并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五月七日关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民发[2001]198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01]43号)精神,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示范活动的目标和任务(一)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目标是:今明两年以市区为重点,创建一批社区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到2005年,全市所有区县、街道、社区基本达到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规定的工
    2023-04-22
    111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局(总公司)劳资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尽快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要切实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1号)精神,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不断完善已建立的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严格按照市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总结和完善西城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行。三、要积
    2023-06-05
    197人看过
  • 云浮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意见要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行业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二、参保方式和缴费办法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和行业风险类型确定缴费比例,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以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超过1亿元的,按照缴费基数的1.2‰缴纳;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低于1亿元的,按照缴费基数的1.5‰缴纳。以后的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实行浮动费率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上年度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
    2023-05-29
    143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在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用夹心板搭建房屋拆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9
      农村自建房也是可以拿到房屋权属证书的,拿不到那是你没有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去办理。 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
    • 想知道有关于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答案是: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综上所诉,至于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这个问题,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
    • 连云港大棚建设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1
      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街道办事处与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全区责任管理, 实施实施机构是?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网格与责任 1.全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级负责制。管委会是第一级责任网格,街道办事处是第二级责任网格,各村、社区是第三级责任网格,规模较大的社区可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划分责任网格,网格划分要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2.管委会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一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区域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二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