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变更合同可否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17:41:08 477 人看过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1、如果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就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免除保证人责任的情况

债权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其他保证人是否相应的免责?主要从以下两种情形分析:

1.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选择性起诉债务人或部分保证人。

2.债权人在诉中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法院认为是债权人对自己诉权的正当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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