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的管辖原则
1.协议离婚不涉及管辖原则,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离婚纠纷的管辖原则主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离婚特殊管辖情形
除了上述一般管辖原则外,还存在一些特殊管辖情形。这些情形包括:
1.当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时,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2.当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时,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3.当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时,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4.当被告被监禁时,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5.当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这些特殊规定确保了即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也能够在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管辖权异议条件
在离婚纠纷中,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提出。
4.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
(1)如果认为异议成立,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将裁定驳回异议。
5.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的申诉并不影响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的管辖原则、特殊管辖情形以及管辖权异议条件的详细解释。
-
协议管辖原则适用的限制
379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管辖的原则,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447人看过
-
法律事务中协议选定的管辖原则
117人看过
-
担保协议的司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419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起的原则
21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原则的联系
25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起的原则是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1、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
协议离婚管辖的具体管辖范围是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
-
离婚协议书范本(原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协议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结婚证号码: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在婚姻期间生有一子/女(年月日)由女方/男方抚养,男方/女方每个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元;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