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执行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2:20:33 29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刑判决后执行的时间有特定规定吗?
    根据判决,被判处死刑的被告必须获得执行死刑的命令方可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根据判决,被判处死刑的被告,其执行机关必须获得执行死刑的命令,方可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死刑执行时间有规定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枪决、绞刑、爆炸刑、电刑等,但具体执行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由2005年的20年提高为25年。因此,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最长可达25年。另外,《刑法修正案(九)》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又做了延长,但是仍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执行时间。综上所述,死
    2023-08-30
    491人看过
  • 刑法判缓刑判决书执行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判缓刑判决书执行规定是什么有关缓刑执行之法律解读,历经审判程序后,当法院判定缓刑的结果正式生效之时,法院需依法将已经作出的判决及执行通知书送达到相关犯罪主体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之地的公安机关,并且在此期间,缓刑考察权责将全权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而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社区组织亦应给予积极协助与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刑法判一缓二是什么意思“判一缓二”即指对罪
    2024-07-27
    243人看过
  • 2024涉外民事诉讼裁决的执行规定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裁决的执行规定有哪些一、或裁或诉二选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二、撤销裁决应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4-04-06
    362人看过
  • 缓刑规定下的判决执行时间
    判刑五年缓刑二年是指两年内没有再犯过任何罪行,则原本判处的五年不用服刑。在两年的审判考验过程中再犯案,就会和原罪一块处罚。暂缓执行的制度是被定罪的刑事罪犯只有在被定罪后才能被临时判刑。考察机构在特定案件中考察犯罪人,并决定对其判刑。根据他们在审判中的行为,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判刑五年能減刑多久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换句话说也就是至多能减刑多久。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法院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被判处五年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两年半。故判刑五年减刑最多能减两年半,不可能超过两年半。另外犯罪分子减刑,也需要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且经过法定减刑程序。《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
    2023-06-30
    296人看过
  • 不执行民事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一、不执行民事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二、不执行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
    2024-01-22
    27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由哪些机关执行
    一、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和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是指以下几种:(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诉期满而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即中级、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和裁定。(4)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和裁定。生效判决和裁定因内容不同,执行主体也不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211条、第219条和第220条的规定,死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无罪或免除刑罚的判决,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
    2023-02-18
    54人看过
  • 暂缓判决执行规定
    一、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的范围是这样的:(1)严重传染病;(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6)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7)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8)严重血液系统疾病;(9)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10)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11)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12)五官伤、病后,出现严重的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13)周围血管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患肢有严重肌肉萎缩或干、湿性坏疽,如进展性脉管炎,高位深静脉栓塞等;(14)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15)暂时难以
    2023-07-01
    337人看过
  • 民事生效判决执行顺序规定
    一、民事生效判决执行顺序依据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有连带责任人的,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性执行措施时,不分先后顺序;采取处理性执行措施时,应首先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一般经一个月执行,主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依法执行连带责任人的财产。执行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前,应通知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主张主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限期在15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并由执行法院进行听证后作出相应决定。凡是执行连带责任人财产的,必须经合议庭合议,执行机构负责人审核,院长审批。在执行立案前,案件中有保全财产的,一般应首先执行已保全的财产,不足部分执行其他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1、执行和解是当事人的自行活动,而不是在第三者(审判人员、执行员等)主持下进行的活动这种活动实际上是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就其性质而言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当事人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从而结束实体
    2023-03-26
    338人看过
  • 失职罪裁定最新判决有哪些执行减刑标准有哪
    我国《刑法》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最新处罚标准如下: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活动。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财物,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
    2023-07-29
    435人看过
  • 法律规定有期徒刑判决后如何执行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4-04-14
    7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判决执行期限怎么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于(法释〔1998〕23号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总政治部保卫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办,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对于在法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随意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与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不得互相借用;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023-02-14
    232人看过
  •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刑事判决的要负什么刑罚
    《刑法》中的拒不执行裁定罪是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为标准量刑的。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拒不执行刑事判决罪量刑标准拒执罪,即为刑法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指的是对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裁定、判决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其具备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条件下,拒绝履行,导致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规定:针对法院的裁定或者判决,行为人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拒绝执行,导致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处罚;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针对单位犯前款罪的,除要对单位进行判处罚金外,还会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
    2023-07-28
    464人看过
  • 法院长对民事判决后执行有何规定
    一、民事执行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二、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要看有没有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没有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就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执行条件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023-04-27
    272人看过
  • 刑事判决执行后怎么知道在哪里执行
    刑事判决后,具体由哪个机关执行,要看是作出什么判决,就是说,要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执行机关。如果是死刑,和财产刑,由法院执行;有期徒刑,由监狱管理局执行;缓刑,由司法局执行;政治权利,和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由公安局执行。一、判四年半有多少次减刑机会四年半有减刑机会没有限制,但减刑幅度不得超过原刑期的一半。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减刑的条件主要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
    2023-03-25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缓刑的判决有哪些执行规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2
      人民法院办理取保判缓刑的规定是只要法院经过审查为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基本上可以说,99.9%是能够判处缓刑的。因为如果不能判处缓刑,法院是不会给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
    • 拒不执行判决,拒不执行判决罪刑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09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提出诉讼,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有执行义务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 执行刑事判决有没有时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0
      那个刑事判决执行时效是无期限,会直到债务人寿终。 刑事判决生效后,下列事项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1、财产刑; 2、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判决主文、判决书附件和《移送执行书》中已明确作为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没收的; 3、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或判决主文、《移送执行书》中明确应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不成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理中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
    • 刑事执行中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罪名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7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 判决执行后罚金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判决后罚金的缴纳方式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