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21:08 115 人看过

一、原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吗?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

3、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

法院宣判后,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判决。这时,不能再去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的裁定。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并不立即产生终结诉讼的效力。人民法院必须对撤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是看原告撤诉是否合法,并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

撤诉是原告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撤诉,决定权在人民法院。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准许撤诉,什么情况下不准许撤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撤诉终究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是基于处分原则产生的,因此,只要是合法的撤诉,都应当准许,不应当任意限制当事人行使撤诉权利。

二、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撤诉的,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中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同时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且是合法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打官司撤诉费应由谁出吗?

原告。

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诉讼参加人均不能提出撤诉。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撤诉是原告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强迫原告撤诉是法律不许可的,强行动员原告撤诉,附加条件的撤诉,都是违背自愿原则的,也是不许可的。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就是说,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或者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认为符合撤诉条件的,可以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不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征收公告可以起诉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公告本身具有可诉性。被征收人对公告内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赔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撤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
    2023-05-02
    412人看过
  • 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还有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2、不交诉讼费。当事人起诉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又没有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经过法院催告仍不交纳的,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3、原告拒不到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4、原告中途退庭。原告按时参加庭审,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6条规定)6、一审宣判或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要求上诉,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0条规定)。一、原告主动撤诉后,还能否到法院再起诉?1、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个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
    2023-02-19
    127人看过
  • 合同可以被撤销吗?什么情况下可以?
    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合同时显然不公平;3、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都是有效的。有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
    2023-07-02
    368人看过
  • 撤诉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3、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法院宣判后,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判决。这时,不能再去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的裁定。4、原告
    2023-06-14
    45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
    以下情况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1、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2、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3、被告被监禁的;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在我国起诉离婚原告可以撤诉,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撤诉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了,就算判决书还没有生效的,也不能申请撤诉了。判决之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离婚开庭当场可以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
    2023-07-25
    243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以下情况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催告权有什么善意相对人在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和催告权。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认可,对被代理人无效,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合同被追认前撤销。撤销应以通知的形式进行。二、受欺诈合同可以撤销吗受欺诈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2023-04-06
    142人看过
  • 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宣判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是可以提起撤诉的。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什么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裁定移送管辖之后,当事人撤诉是允许的。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当准许撤回起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无管辖权,无权对案件的程序和实体进行处理,只能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裁定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然后再由中级人民法
    2023-03-04
    485人看过
  •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原告的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一、不能办理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不能离婚的条件包括: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又起诉;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及诉讼期限是多久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2023-03-07
    20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撤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之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但是,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同时,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之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原告起诉权与再次起诉原告起诉权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同时,再次起诉权也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再次起诉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起诉权是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也是民事诉讼的基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
    2023-08-21
    486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况下驳回原告的起诉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对《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只要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表面上能反映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即应受理,而不宜把立案的门槛定得过高,无形中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所以立案时所掌握的“本案”的含义,应当明确为:诉称事实,而不是经诉讼程序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
    2023-03-20
    264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下列情况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管辖权异议可以直接告原告吗?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因为原告是可以先行选择法院去起诉,原告提起诉讼,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而法院认为不该受理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告知原告到管辖权法院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2023-07-23
    17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撤销
    显失公平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等可变更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未请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撤销。一、可以变更撤销合同吗可以变更、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二、离婚协议怎么取消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对此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2023-06-22
    7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二、行政许可的监督具体包括几种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检查;(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3)被许可人的自检;(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三、行政许可的主体有哪些行政许可的主体有:1.具有行政
    2023-11-06
    398人看过
  • 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一、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2、债权人债权需先于债务人行为成
    2023-03-04
    10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原告会提出撤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
    • 什么情况下法官会建议原告撤诉?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撤诉是没有判决书的,你们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继续诉讼。
    • 在法院不知原告是精神病的情况下,被告可以请求撤诉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诉是原告才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只是应诉,不享有撤诉权。2、如果是原告要求撤诉,法院也要考虑是否同意撤诉的问题。3、原告如果有精神病,即使法院同意撤诉,事后也将面临法律上的问题。依法《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原告有精神病,则需要通过特别程序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原先的起诉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撤诉自然也不会符合法律规定。
    • 被告撤诉的情况下原告必须坐牢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民事诉讼中原告主动撤诉,被告人能否再次起诉?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撤诉包括撤回起诉、反诉和撤回上诉。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事诉讼权利。在一审程序中,从人民法院立案起至宣告判决前的任何阶段,当事人都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撤回起诉或者反诉。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撤诉,则由人民法院决定。对于因规避法律而撤诉,或者撤诉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有权不予批准。在二审程序中,从上诉人提交上诉状起至宣告判决之前,上诉人有权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