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协议中未能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7:41:43 69 人看过

下面,以房产为例进行讲解

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间所积攒的财产,理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在夫妻之间之间进行分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人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后,该房产已从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故作为房产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相关知识: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六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2、对方隐匿的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上文所说,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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