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期间股东盗卖财物被判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11:12 158 人看过

浙江XX有限公司受担保链牵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在破产重整期间,股东赵某多次秘密到公司以卖废铁的名义搬走公司的废铁、电缆线等出卖,总价值19万余元。3月24日,乐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赵某,原持有浙江XX有限公司5%的股份。2013年3月10日,浙江XX有限公司向乐清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称其企业受江南矿业集团担保影响导致贷款被收回,以致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产品利润下降,生产经营出现困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3年5月9日,乐清法院指定温州瓯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浙江XX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人,并于同年5月14日进行了公告。2013年9月至12月期间,赵某明知其失去该公司的出资权益,在保安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到该公司里以卖废铁的名义搬走公司的废铁5000公斤、电缆线430米。经鉴定,被盗财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93485元。

2014年4月14日,资产管理人的工作人员和公司其他股东发现公司里的一些电缆和废铁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4年10月23日,赵某家属赔偿浙江XX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人经济损失34万元,并取得谅解。2014年11月3日,赵某主动向乐清市公安局北白象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赵某说,公司破产了,他就想弥补自己的损失,于是盗卖公司电缆线和废铁。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赵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民事部分已经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期间原企业高管怎么办
    原企业高管破产重整期间怎么办可以跟他们解除合同,也可以另有重用。企业破产前发给高管高于平均工资上以部分需收回吗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破产重整的法律程序详细内容1、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2、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3、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
    2023-04-29
    143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可否追偿担保企业
    一、破产重整期间可否追偿担保企业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参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又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债权人何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呢?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指出,债权人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即在上述情况下,考虑到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期间不便对保证人行使权利,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破产终结
    2022-01-04
    224人看过
  • 2024年企业破产重整
    法律综合知识
    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2024-05-02
    199人看过
  • 企业破产财产分配股东吗
    不一定分配给股东。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五、其他: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
    2023-06-26
    292人看过
  •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期间是否可以转让公司股权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期间出资人是不可以转让公司股权的,如果股东对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会影响破产重整,公司经营困难是需要按照规定申请破产重整的,破产重整能够帮助企业改善当前经营困难的局面,为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一、企业申请破产重整期间是否可以转让公司股权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另外,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致债务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是本来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财务更加困难,从而直接影响重整程序的进行。此外,如果允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股权,那么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因此,《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
    2022-05-25
    465人看过
  • 企业重组是破产重整吗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严格地讲,企业重组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与破产也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宣告破产的行为。一、企业重组中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
    2023-03-06
    338人看过
  •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破产重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是出现重整事由;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审查;指定管理人;通知、公告;编制债权表并提交核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可以在监督下经营事物;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分组进行表决。企业破产重整期间是不可以转让股权的。一、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包括:1.出现重整事由;2.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审查;4.指定管理人;5.通知、公告;6.编制债权表并提交核查;7.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债务人可以在监督下经营事物;9.提交《重整计划草案》;10.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分组进行表决。二、企业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不可以转让股权。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
    2022-04-24
    78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人财产能否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法律规定暂停担保权的行使是为了给企业重整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避免因对担保财产行使权利而影响到企业的挽救和生产经营。限制担保权行使不是为了单纯的阻止担保权人的权利,不是要剥夺他的权利,所以我们在分析某一项担保权,在重整程序中可否继续行使的时候,就必须要根据立法本意判断。一方面,我们要看担保财产对企业的重整有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企业重整用不用这项财产。如果在企业重整时根本用不到这项担保财产,对它的担保权的暂停行使就显然不符合立法本意。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对担保权的基本保障,也就是不能仅仅因为企业重整就违法的去侵害担保权人的权利,所以《企业破产法》才规定在特定的法定情况下担保权人可以请求恢复担保权的行使。在重整程序中,担保权暂停行使,仅仅是从程序角度也就是从权利行使的时间上对担保权人的权利做了一定的限制,它并不影响到担保权人的实体权利,也就
    2023-04-29
    246人看过
  • 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的优势
    一、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破产重整的优势破产重整有如下优势: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重整申请。3.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
    2023-06-06
    493人看过
  • 破产重整对企业法人
    首先,企业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一、公司重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重整申请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
    2023-03-14
    213人看过
  • 广东金型企业破产重整获批自治
    媒体4日从佛山市中院了解到,该院已批准钢贸大鳄广东YY有限公司等五家系列重整企业的申请,准许他们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这意味着YY以及其关系企业的重整工作,又迈出了实际性的一步。今年7月16日,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和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被确定为金型系列重整案的破产管理人后,接管了企业印章和财务印鉴,分别派出近二十人的项目团队进驻金型企业,成立了重整计划工作组、债权申报和资产追收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目前,两管理人已经垫付了2.6万元破产费用,彻底清查了金型企业的资产与债务,正在进行统计与审计工作。针对闲置职工和辞退工人补偿问题,管理人已经初步拿出处理意见,等待落实;针对金型企业在重整前一年内发生的一起无偿转让财产(债权)行为、一起为无财产担保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管理人亦草拟了诉讼文书,准备通过诉讼途径,依法撤销。另外,经法院确认,广东YY有限公司存
    2023-06-06
    231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股东能否再将企业卖掉?
    公司破产,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赔付责任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有权利让公司破产吗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07-15
    206人看过
  • 破产重整需要股东同意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需要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所以是需要由破产公司的股东参与协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一、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没有规定1、破产重整需要由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院审查后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即没有申请则肯定不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所以并没有规定破产重整优先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不是企业破产程序的必经程序。2、《公司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
    2023-06-23
    246人看过
  • 企业破产追加股东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开办的企业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实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投入的自有资金达不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以及不具备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股东承担。一、营业执照过期能否起诉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虽然工商行政部门未吊销其营业执照,但已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具有独立的财产、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视为已丧失法人资格,其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也依法转移致企业法人清算组或者清算责任人,清算组或者清算责任人以其清算财产承担其民事责任。二、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期限已届满,还未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法人注销手续,但是,该企业法人仍具有独立的财产、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工作人员,应当视为其法人资格尚未丧失,因其债权债务引发纠
    2023-03-09
    24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的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企业破产的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问题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
    • 企业破产重整受理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是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需要了解的内容。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通过重整计划前需要做出许多准备工作,受理时间将会受这些工作的时限影响。具体影响时间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为您解读。一、受以下时限影响:1.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2.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 控股股东重整等同破产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4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企业破产重整评估时间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2
      企业破产重整评估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因为破产重整需要经历很多个步骤,每个步骤需要的时间都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破产重整可以被视为企业破茧成蝶的一个过程,有的企业能在破产重整中获得新生,但是有的企业却在破产重整中消亡。
    • 企业重整和破产一样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31
      企业重整后不算破产。根据新《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