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期间股东盗卖财物被判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11:12 158 人看过

浙江XX有限公司受担保链牵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在破产重整期间,股东赵某多次秘密到公司以卖废铁的名义搬走公司的废铁、电缆线等出卖,总价值19万余元。3月24日,乐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赵某,原持有浙江XX有限公司5%的股份。2013年3月10日,浙江XX有限公司向乐清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称其企业受江南矿业集团担保影响导致贷款被收回,以致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产品利润下降,生产经营出现困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3年5月9日,乐清法院指定温州瓯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浙江XX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人,并于同年5月14日进行了公告。2013年9月至12月期间,赵某明知其失去该公司的出资权益,在保安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到该公司里以卖废铁的名义搬走公司的废铁5000公斤、电缆线430米。经鉴定,被盗财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93485元。

2014年4月14日,资产管理人的工作人员和公司其他股东发现公司里的一些电缆和废铁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4年10月23日,赵某家属赔偿浙江XX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人经济损失34万元,并取得谅解。2014年11月3日,赵某主动向乐清市公安局北白象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赵某说,公司破产了,他就想弥补自己的损失,于是盗卖公司电缆线和废铁。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赵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民事部分已经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期间企业土地如何处置
    企业破产、倒闭后,土地资产处置前,我们首先应该实地调查确认权属,评估地价。对于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置,可采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进行处置,即破产企业清算组对土地资产(连同其它资产一起)进行拍卖或招标,其土地资产拍卖所得款项可首先用于职工安置。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土地价款;以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土地价款。二、土地承包权抵押合同的签订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并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
    2023-03-12
    164人看过
  • 破产重整换控股股东吗
    会换控股股东。破产重组流程: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四、法院指定管理人。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
    2023-04-17
    145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时间是多久?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申请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仅规定了重整期间。《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法院指定管理人。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
    2023-04-10
    110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企业员工工资标准
    一、破产重整期间企业员工工资标准工资按照当月工资正常发放,企业破产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破产重整之后员工工资怎么发1、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中必须包含如下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表决组没有通过相关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如果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债务人所欠税款将获得全额清偿,那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3、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
    2023-04-24
    85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与重组
    首先,企业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2023-03-06
    127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
    我国《企业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一、公司破产重整流程是怎么样的?1、公司出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破产法》7、70条)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企业破产法》71条)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
    2023-02-19
    29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的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企业破产的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问题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
    • 企业破产重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债务人
    • 企业破产重整受理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是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需要了解的内容。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通过重整计划前需要做出许多准备工作,受理时间将会受这些工作的时限影响。具体影响时间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为您解读。一、受以下时限影响:1.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2.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 企业破产重整会免除第三方股东债务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新闻的标题是“无锡尚德破产中国光伏行业深陷低谷”,标题说是无锡尚德破产,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对。因为现在是破产重整,这个企业还没有宣布破产吧。这个破产重组和破产是个什么关系
    • 企业破产重整信息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关于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