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价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13:11 120 人看过

承租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享有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例如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进入承租的房屋,拿走出租人物品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有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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