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案件赃物证据都是怎么处理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7:30:18 404 人看过

一、形成的原因

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1、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只管案件的侦破而不考虑对案件的进一步处理,认为案件既然已侦破,赃物已追回,涉案物品的价值让价格事务所出个鉴定材料就可以了,至于如何鉴定,最终核价多少是价格事务所的事情。2、有的办案单位为了追求重特大案件的数量,在犯罪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时,有意让价格事务所出具不切实际的核价证明。3、个别办案人员图省事,该指定和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不指定或聘请,加上办案期限的制约和警力有限等因素,为尽快结案,只好找价格事务所出具核价证明。4、价格事务所个别鉴定人员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认为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仅凭被害人报案的价格或根据报案人员的介绍、证人的证言便草率地作出核价证明,而不对涉案物品进行实地勘验,致使大部分核价证明的收缩性较大。

业务素质低。对刑事案件的赃物核价,不存在绝对准确,但也绝不能存在估价的随意性。由于有的核价人员对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理解掌握不够,在赃物核价中使用的鉴定方法有偏差,造成了核价证明的不真实。另外,有的侵财型刑事案件涉案物品已被销赃、丢弃而无法追缴,根本无法也没有必要进行鉴定,但办案人员仍让物价部门出具核价证明,鉴定人员出于情面仍出具核价证明。

为循私情压低价格。有的案件侦破之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四处活动,当打听到涉案物品的价值关系到定罪量刑时,便找物价部门的鉴定人员或办案人员,尽量降低涉案物品的价值,以达到从轻或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目的。个别办案人员和核价人员为照顾人情关系,有意将价值较高的涉案物品的价格压低。

法律规定不健全,责任制度不完善。这也是造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在司法实践中,核价部门以及司法机关之间对“两高”解释的理解不统一,因而出现了乱作估价的现象。另外,有的法律规定不具体,对什么物品应由哪个机关鉴定的规定不具体,因而也造成涉案物品估价一个地方一个做法的局面。

二、应当采取的对策

增强核价证明内容的规范性。核价证明作为一种证据,在内容上必须十分严密,应将涉案物品的型号、购买时间、购买地点、购进价格、使用情况、使用年限、现行市场价格、现有的新旧程度在核价证明中表现出来。另外,鉴定时的情况也应形成书面材料附在鉴定结论之后作为参考,使出具的核价证明有理有据,无懈可击。

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两高”解释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建议把涉案物品的估价列入司法鉴定的范围,由公、检、法等部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涉案物品鉴定领导小组,并指定或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确保对涉案物品核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详细划分评估不同种类涉案物品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应统一认识,由法律规定估价部门、估价人员的权利义务,增强估价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估价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故意出具虚假证明的人员应追究法律责任

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要实行听取制度,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对赃物价格鉴定结论的意见,综合判断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应及时复查,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结。从中发现有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循私枉法作虚假鉴定结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数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赃物返还的规定是什么呢?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在刑事诉讼中,绝大部分的案件均涉及到适用《刑法》第64条的规定对赃款赃物的返还与没收。对已经追缴或退赔的赃款赃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未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处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赃款赃物的理解和认定存在分歧,因而对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处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目前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的赃款、赃物的返还与没收是程序性的决定。对于赃款、赃物的返还还是没收,由各司法机关终局性裁决。对不当的返还与没收,当事人缺乏救济途径。刑事案件有罪的证明标准是什么呢?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
    2023-08-15
    293人看过
  • 盗窃罪赃物怎么处理,依据赃物价值如何量刑?
    一、盗窃罪赃物该怎么处理刑事案件起获赃物后予以扣押,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核实赃物主(因案件受害人和赃物较多需核实对应)。1能核实到物主的予以返还;2未能核实到物主的继续扣押,继续找寻失主;3至公安侦查阶段结束仍未核查到失主的,随案移交检察院(一般情况扔继续有公安保管)4等法院判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二、依据赃物价值如何量刑《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入室盗窃的处罚要根据罪犯盗窃的财务数额以及盗窃过程中情节是否严重来
    2023-04-28
    2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退赃是公安局还是法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比公、检、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无论是哪个机关进行处理,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其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有争议,恰恰是由这部分财物所引起的。其三,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对犯罪案件中赃款赃物的移送、处理应当依据诉讼的需要和实际的需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特定物的赃款赃物,以原物随案移送为最好,以确保审判时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对于其他的无法移送或没有移送必要的赃款赃物,可以采用照片、清单形式随卷移送。一、刑事诉讼法随案移交的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
    2023-02-24
    130人看过
  • 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可以获取哪些证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认定医疗事故应搜集哪些证据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
    2023-07-24
    433人看过
  • 赃物犯罪案件中赃物怎么认定?
    如果说这世界最容易遭遇到的犯罪,估计就是偷窃了。在街上、在汽车上,经常出现手机被盗、钱包被盗的事情。那么对于这种赃物犯罪案件中的赃物应如何认定呢?今天我们就这个“赃物犯罪中的赃物认定”进行相关介绍。我国《刑法》是将赃物犯罪作为妨害司法活动罪予以规定的,从这一认识出发,赃物也就是他人犯罪所得之物。那么,以下问题就需要明确界定:一、关于“犯罪所得”的理解对于“犯罪所得”如何理解?所谓犯罪所得的赃物,就是指由原罪的犯罪行为直接取得之物。1、作为供犯罪使用之物即犯罪工具的物品不在此限;2、犯罪人自己所有的违禁品均不属于赃物的范畴;3、犯罪所生之物即原罪行为实施直接产生的物,如伪造货币中的假币,亦非犯罪直接所得之物。而行为人明知犯罪所生之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应依照刑法分则的相应规定定罪,如:明知是假币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可以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帮助销售行为则可以构成伪造货
    2023-06-23
    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赃款赃物处置
    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刑事审判中处理赃款赃物工作的实际。一、刑法对违规收受礼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收受礼金贿赂立案标准: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三万元-二十万元;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二十万元-三百万元;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三百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
    2023-03-11
    243人看过
  • 赃款赃物检察院是否有处理权
    在司法实践中,赃款赃物的处理程序比较混乱。譬如,到底什么是赃物,立法并没有统一其内涵和外延:有时是指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刑法第64条),有时是指公、检、法扣押、冻结的被告人的财物(刑诉法第198条),有时是指追缴的财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6、277条)。笔者认为,赃款赃物是一个程序性概念,是指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和款项被公、检、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成为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只能是有形物,无形物不能成为刑事诉讼意义上的赃款赃物。与犯罪客体不同,某种社会关系不能成为赃款赃物;与犯罪对象不同,电力、天然气等无形物虽具经济价值,但不能成为赃款赃物;与民法上的标的物也不同,智力成果等利益不能成为赃款赃物,作为赃款赃物的只能是有形物。赃款赃物的处理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必须由法定主体依法定程序进行。关于谁有权处理赃款赃物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有人认为公、检、法机关都
    2023-06-11
    302人看过
  •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赃物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一般都会查获一定数量的违禁品,以及属于行为人所有或者被行为人实际占有并使用的一些财物或交通工具等,对于这些物品和财物如何处理,不但关系到对治安违法行为的查处,而且也关系到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中涉案财物如何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一、治安警告处罚是否有记录治安警告处罚没有记录。法律暂无治安处罚警告的处罚标准,一般警告是适用情节较轻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其中的警告是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
    2023-06-19
    100人看过
  • 刑事赃款赃物的追缴与处置
    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刑事审判中处理赃款赃物工作的实际。一、法院立案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1、起诉书的格式数量应符合规定。2、属于本院管辖。3、附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目录。4、证据目录上所载明的主要证据复印件齐全。5、有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的,赃款赃物要与清单相符。6、有随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与清单相符。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案: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贪污受贿量刑标准是怎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
    2023-03-05
    497人看过
  • 法院违法审理案件怎么找证据
    首先要记住,任何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特别是合法性,即你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否则因不满足以上三个证据的外在形式就被排除在外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所以按你说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是有权直接自行调查取证的。法院直接调取证据中只两个方面,涉他利益和程序性证据,相关规定如下:根据《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2023-06-13
    25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据的瑕疵是否会影响法院的审理?
    瑕疵证据不能递交。如果要诉讼的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瑕疵,法院不予立案是正确的,因为由于举证的证据无法让法院支持诉请,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定要掌握完整准确的证据,并形成链条,才能在诉讼中取胜。试想,证据存在瑕疵,被告方抓住不放,将导致败诉,影响当事人的权益。监控能作为直接刑事案证据吗监控录像能否成为直接证据,关键看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结合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也会有不同,即监控录像即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按照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023-07-04
    249人看过
  • 销赃不够刑事案件怎么处罚
    销赃不够刑事案件可能会收到治安处罚,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2023-05-02
    355人看过
  • 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书证,物证审查什么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书证物证进行审查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1)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2)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笔录、清单是否经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3)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鉴定过程中是否受损或者改变。(4)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鉴定条件的血迹、体液、毛发、指纹等生物样本、痕迹、物品,是否已作DNA鉴定、指纹鉴定等,并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特征、物品等比对。(5)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
    2023-03-28
    415人看过
  • 法院对于刑事自诉证据不足的案件会做何处理?
    在不同阶段,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在开庭前,法院发现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会说服申请人自行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开庭后发现证据不足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以及疑罪从无原则,法院会因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而认定自诉人的指控不成立,从而宣判被告无罪。法院会受理哪些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如下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3-07-01
    35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数
    词条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罪数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违反的扣押赃物司法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诉讼法扣押赃物的处理: 1、扣押赃物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返还给被害人; 2、赃物公告后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案件中赃物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案件中赃物应当追缴没收,如果查证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该退赔。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 1、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2、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 3、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
    • 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怎样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5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所得,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定,因此,
    • 赃物怎么处理,依据赃物价值如何量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事诉讼法对赃款赃物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