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与声誉的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0:43:21 137 人看过

名誉和声誉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名誉有准确的定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而声誉主要存在于商事关系中,是从事商事的主体的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损害商品声誉的罪刑。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在哪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

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5、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

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侵犯名誉权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

6、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7、隐私权与名誉权保护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保护只能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而名誉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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