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需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8:25:25 361 人看过

受贿犯罪固有的特征,决定了它具有一定的侦查难度。受贿嫌疑人在实施受贿行为后或察觉司法机关追查时,往往会想方设法破坏、转移、伪造乃至毁灭证据,也往往会利用延长时间编造假情况、假情节,或与行贿人、知情人串通,订立攻守同盟。行贿罪需要的证据:

1、行贿知情人的证言,行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行贿人、受贿人的关系;

行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行贿人行贿的原因,即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2、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受贿人、行贿人的关系;

受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一、索贿罪和行贿罪有哪些区别

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索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而索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索要,是指行为人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向当事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要求贿赂,但未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勒索,指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明示或者暗示如不送财物其事就不好办或者会有严重后果,迫使对方不得已给自己送财物。

“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走私人员为走私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人员以财物等;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提干、就业、入伍条件的人,得以升学、提干、就业、入伍。

“索贿”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劳动合同协议书。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索贿罪是主体主动要求获得不合法的利益。贿赂罪主体没有主动的意愿。肯定是索贿罪重。一般就是革职交出赃款,判刑,上千万就打头了。

二、给他人回扣属于刑事犯罪吗

给他人回扣属于刑事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回扣并为送回扣的人谋取利益,为受贿。为得到相关利益,以回扣等形式送礼,例如:礼品、礼金,并且获得了相关利益,叫受贿。行贿、受贿都是违法犯罪的。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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