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
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3、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5、人民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二、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解决问题不一样: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发生时间不一样: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表现方式不一样: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权利不一样:民事裁定书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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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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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或终结诉讼民事裁定书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0××××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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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裁定能否上诉的呢?大家知道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4不当中止诉讼的原因及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逃避审限约束,使个人免受追究。有的审判人员办案作风拖拉,当发现案件审限将至,就裁定中止诉讼,逃避内部监督;二是规避法律规定,不正当拖延诉讼。有些案件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办案法官为回避矛盾,同时,为防止案件超审限,应付催办的当事人,寻找理由中止久拖不决的诉讼;三是不能正确理解立法精神,错误使用中止诉讼的法定情形及弹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