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对于旧条例有了质的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7:20:50 59 人看过

最重要的有四个方面:

其一,新条例对因公共利益的征收、拆迁与非因公共利益的房地产开发、拆迁进行了区分。后者不适用强制拆迁,而由建设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新条例对“公共利益”进行了列举规定,不属列举规定的“公共利益”范畴的项目建设,其遇到的拆迁问题均循民事协商与合同途径解决。

其二,新条例对因公共利益的拆迁确立了先征收、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这也就是说,不先解决征收、补偿问题,就不得拆迁。

其三,新条例明确规定征收、拆迁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这也就是说,旧条例授权拆迁人即开发商,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事今后是不允许的。

其四,新条例严禁野蛮拆迁,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初稿思路变化
    拆迁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双方达成协议才能拆迁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下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专家研讨座谈会。会上众位专家就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补偿的标准、争端解决机制、强制拆迁的形式和程序、在非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采用怎样的规范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会后确认,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同时废除。应邀参加研讨会的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透露,目前修改方案已形成草案初稿,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其中,体现草案进步之一就是去掉了被拆迁人这一概念,以被征收人取代。针对公众所关心的暴力拆迁问题,专家们提出了具体建议。■专家建议1.先补偿屋主后拆迁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
    2023-04-23
    151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有何区别?
    一、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有何区别?1、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2、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
    2023-04-13
    191人看过
  • 划拨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目前我国采取房地一体主义,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包括土地使用权加上房屋的所有权。由于是划拨的土地,那么土地使用权归划拨单位所有,这也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在征收的过程中是不予补偿的。补偿的项目仅仅是包含你房屋的价值,房屋的价值是需要评估机构依据工程造价,同时根据房屋使用的年限,折算出房屋的剩余价值,往往这一部分的补偿少之又少,而第一项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比重,这也就意味着划拨土地上的征收补偿整体高不了。多说一句,同样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是原则上不允许买卖的,如果房屋的所有人想要出卖其房屋,则需要向国土部门
    2023-04-26
    345人看过
  • 征迁双方必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三点精神
    走的路多了,难免忘记起点。做的事多了,容易忘记初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如此。伴随着经济发展,各地用地需求增大,征地拆迁在最近10年间已经走上一个顶峰阶段。项目建设、旧城改造、新城规划,各地大拆大建的现象体现了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内在本质。征迁矛盾始终是这些年来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应当和谐共赢经济发展红利,不应对立矛盾征收方和拆迁户的各自利益诉求,其实是对立而有统一的。征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方式。拆迁户在征地拆迁活动中也不应是被动的一方,更不应是利益受损的一方,而应当是积极配合的一方,是获得共同发展、共享经济红利的一方。征收能让被征收人获得更好的生活水平,至少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同时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最终反哺一方百姓,这才是征收本来的样子。征迁双方的利益应当是一致的,不应当是矛盾的,共建共享美好乡村和宜居城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三点精神因此
    2023-04-13
    45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释怎么解读?
    我国没有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司法解释。下面对该条例的几条内容做出一些解释: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解读:本条讲的是立法宗旨。与《拆迁条例》相比较,变化有四:一是将《拆迁条例》第一条中“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改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从强化行政管理到规范行政行为,充分体现了立法者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同时表明“拆迁”将逐步淡出。二是增加了“维护公共利益”,这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说明只有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才能进行征收。三是将《拆迁条例》第一条中的“拆迁当事人”修改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表述均为被征收人,而此次明确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说明征收的当事人只有政府及房屋所有权人双方,房屋承租人不再被列为征收当事人,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问题,不属于
    2023-05-03
    257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国家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
    01话题导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势必需要对农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而拆迁工作俨然已经成为各地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农村土地构成状况较为复杂,如何合法、审慎地开展农村拆迁项目成为土地征收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有关集体土地拆迁中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认定工作,责无旁贷地成为重中之重。02问题分析集体土地拆迁中有关宅基地、地上房屋的认定存在哪些问题呢?1、由于各地区认定与补偿政策不统一,上位法不够完善。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各地区往往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从有利于拆迁的角度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房屋、土地价值涨势迅猛,很多地区的村民在面临拆迁时更多地会以其他地区所颁布的惠民政策为参考。也正是因为农村拆迁工作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国家对此没有颁布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进程也较国有土地上房
    2023-06-04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内容有: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二是通过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使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三是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称原条例)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四
    •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依照《条例》的规定执行。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有什么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你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